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任务验收销号意见公开公示内容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5日

来源:资源开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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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中关于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任务已整改完成,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现予公示(见附件)。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个人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提供证据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监督电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邮政编码:110161

  附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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