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省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审批、管理工作,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起草了《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调整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对《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及个人于2026年10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与安全监管处(行政审批处)。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nwlscc@126.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与安全监管处(行政审批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1号)。
联系人:任娟 024-82859880
附件:《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调整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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