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滑雪旅游度假地名单的通知
辽文旅发〔2026〕9号
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滑雪旅游度假地等级划分》(LB/T 083—2021)行业标准,在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推荐申报基础上,经材料审核、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确定沈阳东北亚滑雪场、大连铭湖滑雪旅游度假地、本溪东风湖旅游度假地为第三批省级滑雪旅游度假地。
特此通知。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辽宁省体育局
2026年4月7日
版权所有: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主办单位: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辽ICP备07002464号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1号 联系方式:024-24866954
网站地图温馨提示:显示器分辨率1280×768或以上,IE9.0或以上浏览器为最佳显示效果
网站标识码:210000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