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群星奖评奖办法》以及文化和旅游部相关通知要求,沈阳文旅青年合唱团部分演员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参演,现将变更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8月25日—8月2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实名反映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以便核实查证。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1号
联系电话:024-23923066
电子邮箱:lnwlggfu@163.com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8月25日
版权所有: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主办单位: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辽ICP备07002464号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1号 联系方式:024-24866954
网站地图温馨提示:显示器分辨率1280×768或以上,IE9.0或以上浏览器为最佳显示效果
网站标识码:210000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