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推荐“非遗工坊典型案例”的通知》,经各市推荐和专家评议,非遗工坊典型案例推荐和评审工作于日前结束。现将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月29日至6月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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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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