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等级旅游民宿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旅游民宿企业自评、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并由辽宁省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复核专家库成员实地检查,经省文化和旅游厅研究决定,推荐锦州市义县咸熙民宿、沈抚示范区目陇草堂、大连市长海县乡野慢居民宿、大连市普兰店区墨盘珉琚生态农业休闲旅游度假民宿、大连市庄河市石城岛卧龙滩度假村、沈抚示范区优谷农庄民宿、大连市长海县南沙湾民宿、锦州市北镇市铁丰民宿、锦州市黑山县云上四季民宿、沈阳市苏家屯区忆桃源精致民宿申报国家丙级旅游民宿。
从即日起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正式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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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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