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中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任务已整改完成,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现予公示(见附件)。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个人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提供证据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监督电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邮政编码:110161
附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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