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要求,现就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辽宁省文物保护中心)公开招聘用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参加面试考生请填写《参加面试确认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23年6月13日发送扫描件(PDF版)至lnwwkgyjy@126.com。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二)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声明》(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023年6月13日发送扫描件(PDF版)至lnwwkgyjy@126.com。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面试考生于2023年6月15日到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辽宁省文物保护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九纬路19号甲。提交材料如下: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辽宁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贴2寸彩色免冠近照照片)。
(四)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除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一般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外,其他应聘人员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截止到2023年3月27日。
(五)除上述材料外,田野考古(一)、会计考生需按照报考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有两名工作人员签字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注:非部门章)。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3月27日。
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函(见附件4)以及相应劳动合同。
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一般由社保部门出具,带有社保部门印章,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年限、缴费月数、缴费单位及编号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函(见附件4)。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
待业人员提供户籍所在街道出具的待业说明(见附件5),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出具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报考专业技术岗,会计的考生,需提供会计中级或高级职称证原件。
(六)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以授权他人代审。代审人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应持考生本人签字的授权书及代审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书写在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上,内容包括受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委托人签名、日期等内容)。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须在提交材料的复印件上签字,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联系人:徐政
联系方式:13940376645 024-22862746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参加面试确认书(样式)
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4.同意报考的函(样式)
5.待业情况说明(样式)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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