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望长城行大道”主题书法美术摄影展作品征集启事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2日

来源:辽宁省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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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辽宁段)建设,鲜活展示辽宁作为“万里长城东起点”的雄姿,大力弘扬长城精神文化,拟在辽宁省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举办“辽望长城行大道”主题书法美术摄影展,现征集相关作品。

  一、主办单位

  辽宁省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承办单位

  丹东市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丹东市委宣传部

  丹东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三、执行单位

  丹东市顺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四、作品要求

  1.内容:重点宣传展示辽宁域内长城雄姿、赞美长城的古典诗词与名言名句等。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美学精神。

  2.规格:书法、油画、国画作品尺寸不超过180cm×97cm。书法应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注意引用权威版本,书写非自撰内容应在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草书、篆书附释文;摄影作品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4张),照片尺寸45×60cm为佳,限数码作品,单幅电子版要求不小于5MB(需注明拍摄时间、地点和标题),谢绝电脑特技制作参评。

  3.应征作品须为2022年5月(含)以后创作生产。书法美术作品一律寄送原件,并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规范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所在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请务必用正楷书写),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参赛表格。摄影作品也要在电子版附件或文件名称上注明上述信息。入展后作品统一配框及装裱。

  4.应征作品原则不退,因特殊原因要求退还者,需在报送时向承办方在参赛表格(后附)书面声明,以到付形式承担退还费用。获奖作品均由大展组委会收藏或协调相关展馆无偿收藏使用和展陈。

  5.应征作品作者须遵守《民法典》与《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确保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内容而产生的纠纷,均应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6.主办单位对征集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所有权及活动最终解释权。凡应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五、奖励办法

  书法、美术、摄影入展作品通过评审各100件。各设置一、二、三等奖3名、5名、10名,奖金分别为5000、3000、1000元(所有奖金均为税前),并为入展作者颁发证书。本次大展结束后,将出版获奖精品集,凡是获奖者均赠送获奖精品集一册。

  六、颁奖仪式和展览地点

  1.一等奖获奖作者由组委会秘书处提前向获奖作者发出邀请,组委会承担在丹食宿费用,作者来丹交通费用自理。

  2.展览时间:拟于2023年6月20日—30日举办。

  七、征集时间及地址

  即日起至2023年6月1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征集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七纬路12-1丹东市群众艺术馆“辽望长城行大道”主题书法美术摄影展办公室

  征集摄影作品电子信箱:178966114@qq.com

  邮编:118000

  收件人:黄老师 修老师 于老师

  联系电话:0415-2211312 13704953133

  附件:“辽望长城行大道”主题书法美术摄影展个人投稿登记表

  “辽望长城行大道”主题书法美术摄影展组委会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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