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要求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2日

来源:市场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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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现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要求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各地要精准把握“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精神,认真落实“乙类乙管”总体方案要求,平稳有序实施“乙类乙管”后的行业疫情防控政策。要指导各类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做好清洁消毒、通风换气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降低病毒传播风险。要加强文化和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提升疫情防控意识和服务水平,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要做好行业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倡导公众遵守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坚持勤洗手、戴口罩、保持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实际制定行业紧急防控措施,在疫情严重期间采取果断措施及时科学处置。切实统筹好疫情防控及文化和旅游市场恢复发展。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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