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沈阳市皇姑区、铁西区,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普兰店市、高新园区,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本溪市平山区、溪湖区,营口市老边区,铁岭市银州区等6市13个区(县、市)部分地区出现中(高)风险地区,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 科学精准实施跨省旅游“熔断”机制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全省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相关地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已在各市局门户网站发布该地关于暂停部分区(县、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的通知,待无中(高)风险区后,自行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进出该地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请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密切关注各地疫情动态,及时调整旅游产品和团队行程,不组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游,不承接中(高)风险地区旅游团队,不组织中(高)风险地区游客外出旅游,要妥善处理游客滞留、行程调整和退团退费等事宜,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请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督促指导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严格按照《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有关要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关键环节管理,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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