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宇霆公馆旧址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辽文物行政〔2022〕9号
沈阳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杨宇霆公馆旧址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沈文物〔2022〕28号)(行政许可事项编号210000000000-00016800600Y-20220513102209353)收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杨宇霆公馆旧址修缮工程设计方案。
一、对该方案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如下:
(一)加强建筑历史研究和价值评估。建筑历史信息和原形式研究不够深入,应通过资料查找、现状勘察及咨询,准确记录建筑的修缮历史,如文本中“杨宇霆公馆旧址洋楼……,在使用过程中曾进行过瓦面更换”没有具体时间和修缮内容。加强建筑原屋顶形式,包括原平面布置及结构研究,明确屋顶改建或修缮时间。文本中历史照片没有拍摄时间,青云寺位置图标注不清晰。加强对原建筑材料、构造工艺及建筑特点的研究,正确评估其艺术价值,“在继承中国传统装饰文化同时,近代沈阳奉系官邸建筑融合了西方的建筑装饰文化”,建筑在艺术上未体现中国传统装饰,柱式、涡纹、线脚装饰是文艺复兴时巴洛克风格。历史价值应加强这一时期官邸建筑研究,是否受外来建筑文化的影响具有时代特点。科学价值应在新材料应用,建筑空间跨度进行评估。进一步准确把握门厅外门、主楼门厅、露台等典型外在建筑、装饰特点和特征,细化在修缮中予以保留、延续的工艺要求。
(二)进一步细化现状勘察。勘察应按顺序详细勘察,基础、墙体(地下、一层、二层、三层、屋面)、平面、屋顶等,按位置详细述残损现状、残损量、残损致因,并标出哪些是原门窗、哪些是后换的、哪些水泥是后补的。对影响结构的竖向通缝,应详细勘查,如副楼南侧墙体有竖向裂缝,水刷石面层后修补,是否影响结构。补充完善现状照片,拍摄照片的顺序鸟瞰、建筑整体、外部建筑立面照片、对应局部照片、病害照片,内部按层、按房间,并详细标注具体位。完善建筑结构的勘察与评估,文本“主体结构为砖混结构木屋架”,应详叙述混凝土的构造,并在图纸详细标出,补充楼顶的勘察和排水系统的勘查。文本中“主楼三楼室内墙面病害:返潮、起皮、空鼓严重,原因不清”、“推测本建筑主楼的屋面构造为木望板、找平层、防水层、挂瓦条、彩钢瓦(为后期使用中更换)”。现场勘察不详细,把病害原因归为年久失修,维护保养不及时和自然侵蚀,不准确。从照片看建筑是经过维修养护的,不当的维修也给建筑带来负面的影响,水刷石面层脱落、青砖松散、外墙表面起皮脱落局部伴有青苔附着、墙裙开裂等基本都是水害引起,包括地下室顶棚面层空鼓、脱落,灰板条腐朽开裂等,是排水不畅影响的。
(三)深化保护措施。应基于主要病害制定保护措施,完善防水、排水、线脚修复、砖墙、门厅外楼梯等具体的保护措施。外墙墙身和墙裙面层修缮,应本着最小干预的原则,清理重点放在空鼓、开裂部分,避免对水刷石面层过多扰动。外墙墙裙,虽然开裂、剥离严重,但方案拟全部拆卸重做,方法不妥,对保留较好的部位应现状保留。校核外墙水刷石部位,在水刷石上再刷外墙涂料的做法,如果非原状,应予取消。校核外墙表面涂料层做法,说明与列表没有涂料层,工程做法有涂料层,前后不一。根据勘察结论,外墙包括水刷石表面涂料为后期使用中几次涂刷,现状为大面积脱落。应确认外层涂料是否为原状,如果不是原状,可适当清理,尽量恢复原状墙体表层风貌。外墙面层涂料清理,以可以满足清理后外墙统一刷饰附着牢固即可。
(四)屋面和地板做法有待实施揭露后及时补勘,复核残损情况,并补充完善修缮做法。二楼于使用中在木地板上铺设了地板革或复合木地板,本次维修揭除地板革、复合木地板,检修木地板后更换铺设地板革986㎡不应在本次维修补配范围。
(五)完善设计图纸。进一步规范方案图纸的线型,补充水泥栏杆、线脚等装饰的详图,按设计说明的修缮工程量补充设计图纸标注。
二、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审定确认达到要求后报我局备案方可实施。
三、对工程实施提出工作要求如下:
(一)工程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施工单位必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相应资质。严禁资质单位承揽业务后分包转包,严禁施工与监理单位之间有隶属关系。
(二)工程必须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等有关规定实施工程监理,监理单位必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相应资质。
(三)工程开工前,须由业主单位会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已批准的工程项目或方案设计中的重要内容,必须履行相应的报批程序。
(四)工程必须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要求,施工单位依据设计文件,编制施工方案;同时,按照《文物建筑保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施工组织设计应由该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由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报业主单位认可后实施。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施工前请你局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施工中请加强协调和工程监管,及时开展工程检查,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此复。
辽宁省文物局
2022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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