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辽宁省博物馆出借馆藏文物赴复旦大学艺术馆参加展览的批复
辽文物行政〔2026〕34号
辽宁省博物馆:
你单位《关于出借馆藏文物赴复旦大学艺术馆参加“王蘧常先生学术与法书展”的请示》(辽博办字〔2026〕9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出借《王蘧常行草杜子美诗立幅》(藏品编号:29089 书画3249)《王蘧常章草古碑字对联》(藏品编号:29091 书画3251)《王蘧常章草对联》(藏品编号:29092 书画3252)《王蘧常草书立轴》(藏品编号:29875 书画3686)《王蘧常隶书幅》(藏品编号:29940 书画3751)《王蘧常草书轴》(藏品编号:29941 书画3752)《王蘧常书钟鼎文》(藏品编号:29942 书画3753)《王蘧常隶书轴》(藏品编号:29943 书画3754)《王蘧常书二忻宣诗集》(藏品编号:30082 书画3879)《沈曾植著海日楼文集》(藏品编号:30084 书画3881)等10件三级文物以及藏品资料《王遽常手稿》(藏品编号:备书画63)1件赴复旦大学艺术馆参加“王蘧常先生学术与法书展”,借用期自2026年10月23日至2027年4月10日。
二、双方应严格依照文物运输包装、馆藏文物出入库和展览点交规范等要求,做好借展过程中的文物安全防护措施,明确安全责任,确保借展文物安全。
三、你单位应要求借展单位严格保证文物保存和展示环境,并随时关注文物安全状况。
四、赴展文物应依借展协议规定时限及时收回归库,如需续借应另行报批。
此复。
辽宁省文物局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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