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营口西大街近现代建筑群建设控制地带内辽河老街提质升级及国家级休闲街区改造项目设计方案的批复
辽文物行政〔2026〕19号
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在营口西大街近现代建筑群实施辽河老街提质升级及国家级休闲街区改造项目的请示》(营文旅广电〔2026〕30号)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提出如下意见:
一、原则同意营口西大街近现代建筑群建设控制地带内辽河老街提质升级及国家级休闲街区改造项目设计方案。
二、设计方案应进行如下修改完善:应补充完善项目内建设工程的相关文本与图纸,明确工程与文物建筑保护范围的空间关系;若拆除工程等作业进入文物建筑保护范围,需强化文物本体保护措施;补配与新增铺装地面应与周边环境风貌保持协调,完善铺装场地排水设施,防范地面积水倒灌进入文物建筑与院落内部。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完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程序。
四、你市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落实施工期间文物影响监测措施和应急预案,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切实做好文物本体及其历史风貌的保护工作,确保文物和人员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地下埋藏文物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此复。
辽宁省文物局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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