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文物局关于虎石沟万人坑防水防潮工程勘察及设计方案的批复
辽文物行政〔2026〕18号
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重新申报虎石沟万人坑遗址防水防潮工程勘察及设计方案的请示》(营文旅广电〔2026〕33号)收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我局不同意虎石沟万人坑防水防潮勘察及设计方案。现就相关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场地地势较低,建议在场地外围设置截水沟与市政排水系统连接,及时把降雨造成的地表汇水排出,避免场地积水,防止地表水渗入土体中。
二、馆外截排水廊道和馆内排水盲沟距离较近,二者的排水功能重合,建议进一步优化。
三、馆外截排水廊道底部注浆管位于强风化大理岩中,按勘察报告,强风化大理岩有强透水性,施工后地下水仍可以从注浆体下部岩体绕流进入场地,建议优化廊道底部注浆。
四、勘察报告把残积土层评价为弱透水层,建议设计方案充分考虑该层弱透水性,作为相对隔水层使用。
五、馆内排水盲沟深度1.9米,超过场馆基础埋深,应补充盲沟开挖方案,确保场馆地基基础安全和稳定。
六、基坑钢板桩局部距场馆基础较近,应考虑钢板桩施工产生的挤土效应对场馆基础的影响。补充钢板桩拔出后桩孔填充技术要求。
七、1964年老馆的基础形式描述错误,没有无筋条形基础说法;回填部分建议给出剖面做法;总平面图中排水设计建议给出具体标高,用于准确指导施工。
八、补充馆外地表防渗层详细做法施工图,同时注意对地表防渗层、馆外排水廊道外杂填土区域的地面治理。
九、馆内施工前应对遗址做好现场防护,特别是馆外临时支护板桩施工期间,注意观察馆内基础地面及遗址情况,避免因施工造成二次破坏。
此复。
辽宁省文物局
2026年8月20日
版权所有: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主办单位: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辽ICP备07002464号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1号 联系方式:024-24866954
网站地图温馨提示:显示器分辨率1280×768或以上,IE9.0或以上浏览器为最佳显示效果
网站标识码:210000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