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文物局关于关东都督府邮便电信局旧址屋面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辽文物行政〔2026〕15号
大连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关东都督府邮便电信局旧址屋面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收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关东都督府邮便电信局旧址屋面修缮工程设计方案。
一、对该方案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如下:
(一)补充勘察设计。坚持最小干预原则,工程实施时进行跟踪设计,根据修缮过程的揭露情况对未勘查到的部分核定设计,检查所有木桁架是否存在卯榫及螺栓松动现象,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明确屋面女儿墙、挑檐构造作法和材料情况。探明临街屋面老虎窗位置,解决屋架内通风问题。
(二)完善保护措施。补充2020年结构检测等历年历次修缮内容。充分论证原屋面瓦件的使用依据,对原屋面瓦的形制和规格尺寸进行溯源,补充拟更换原状水泥瓦照片及大样图,补充瓦的质量标准。充分论证使用钛锌板的必要性。
(三)规范文本编制。严格控制工程内容及范围。根据修改后的方案编制预算内容。
二、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审定确认达到要求后报我局备案后实施。
三、对工程实施提出工作要求如下:
(一)工程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施工单位必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相应资质。严禁资质单位承揽业务后分包转包,严禁施工与监理单位之间有隶属关系。
(二)工程必须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等有关规定实施工程监理,监理单位必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相应资质。
(三)工程开工前,须由业主单位会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已批准的工程项目或方案设计中的重要内容,必须履行相应的报批程序。
(四)工程必须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要求,施工单位依据设计文件,编制施工方案;同时,按照《文物建筑保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施工组织设计应由该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由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报业主单位认可后实施。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施工前请你局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施工中请加强协调和工程监管,及时开展工程检查,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此复。
辽宁省文物局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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