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长城宽甸六堡博物馆设立备案的批复
辽文物行政〔2025〕61号
丹东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你局《关于明长城宽甸六堡博物馆设立备案的请示》(丹文旅广〔2025〕15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博物馆条例》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备案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论证,现批复如下:
一、明长城宽甸六堡博物馆基本具备国有博物馆设立备案的要求,原则同意备案。
二、博物馆性质:国有博物馆;举办单位:宽甸满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馆址:宽甸县石湖沟乡曲吕川村六组(鹤大高速宽甸站出口150米处)。
三、请你局依照有关规定,加强对该馆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博物馆运行安全:一是加强藏品管理工作,科学合理规划藏品库区,配备符合规范的设施设备,建立完善藏品总账和藏品档案。二是馆内应设立藏品管理、安全保卫等内设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增加安防、消防设施,确保藏品安全与运行安全。三是规范编制申报文本。
此复。
辽宁省文物局
2025年12月29日
版权所有: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主办单位: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辽ICP备07002464号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1号 联系方式:024-24866954
网站地图温馨提示:显示器分辨率1280×768或以上,IE9.0或以上浏览器为最佳显示效果
网站标识码:210000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