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金普新区龙源博物馆设立备案的批复
辽文物行政〔2025〕57号
大连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设立“大连金普新区龙源博物馆”的备案报告》(大文物局〔2025〕4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博物馆条例》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备案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论证,现批复如下:
一、大连金普新区龙源博物馆基本具备非国有博物馆设立备案的要求,原则同意备案。
二、博物馆性质:非国有博物馆;举办人:刘鹏飞;馆址: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鲁能温泉假日酒店西侧。
三、请你局依照有关规定,加强对该馆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博物馆运行安全:一是加强藏品管理工作,科学合理规划藏品库区,配备规范的设施设备。建立完善藏品总账和藏品档案。二是增设安全保卫机构,增加安全管理岗位和安防、消防设施,确保藏品安全和运行安全。三是规范编制申报文本。
此复。
辽宁省文物局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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