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文物局关于营城子城址保护展示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辽文物行政〔2025〕36号
葫芦岛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送营城子城址保护展示工程设计方案(修改版)的请示》收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营城子城址保护展示工程设计方案。
一、对该方案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如下:
(一)补充勘察设计。对营城子城址城门、马道及城内粮囤、房址、瞭望台等拟实施保护展示工程的范围进行考古勘探,以确认营城子城址性质、位置、规模,然后再研究制定保护展示工程技术方案和确定工程量。补充原排系统的勘察,城内有两条原排水沟,方案中在墙址内侧墙基处适当垫高,并向最近排水沟找坡,排水沟要与北门处暗沟相衔接,将积水排出城外。排水措施在勘察的基础上开展,根据原排水系统的现状,解决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地形高差的控制。补充城内排水设计系统图,城址内清理后的原排水沟渠和新增排水沟渠结构图。在城内道路未进行详细勘察的情况下,设计栈道、道路依据不充分。
(二)核减工程量。坚持“最小干预”原则,该保护与展示工程以解决墙体稳定性为主,未进行考古工作只能进行标识说明展示。文本中“经查阅资料,结合现场调查,整个城址处于稳定状态,不会发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说明城墙整体结构稳定,只存在局部塌落、空洞、掏蚀、陡坎等病害。只对坍塌和陡坎严重的城墙体进行补夯、回填,使其结构稳定即可,不过多干预。
(三)完善保护措施。完善夯土检测分析,方案中未对夯土样的XRD图谱进行解谱,且通过含有钙长石说明有石灰存在不科学,土中常含有钙长石、钠长石、钾长石成分。通过土中钙钠钾长石成分不同无法判断是否为近代新夯土。补充XRD解谱,定量分析确定石灰大概含量比例。文本中“不能证明样本土体中有较高的CaO和MgO含量(大于5%)”,但方案墙体夯补方式说明中“城址土特性相近,掺入12%的生石灰”“然后采用灰土(配比3:7)进行回填夯实至地面”均高于5%。科学检测夯土的成分及石灰比例,根据不同补夯位置和病害合理配置夯土的强度,陡坎补夯强度要高,掏蚀要低,塌落、空洞与原夯土性质相近。新旧土体交界处竹筋,嵌入原夯土体不可行,对原墙破坏性较大,原墙与竹筋粘结弱,夯土强度较低整体性差起不到拉结作用,要靠夯土自身的强度和坡度保证补夯墙体的稳定性。夯补高厚比过大,在夯层间铺设土工格栅等起不到夯补墙体的稳定作用。墙顶排水采用铺设牺牲层的方式,夯筑墙顶,此法对墙体稳定性影响很大,在墙顶低洼处,灰土填实即可。树根清除不使用刨除和采用化学药剂灭杀根系等,这样造成空洞,反而影响墙体的稳定,同时污染环境。方案中注浆料采用以水硬性石灰和粘土为主料的复合灌浆料,水硬石灰强度较高,在这种已坍塌的城墙没有,多用在很高的夯土墙。补充耐候性、透气性与兼容性的试验内容。
(四)展示要符合实际。展示内容包括四周城墙、城门、马道以及城内遗址,设置步行栈道、驻足平台、景观台。大量设观赏平台对城址的环境影响和干预较大,包括大量伐树和绿化对历史环境影响较大,在原道路的基础上对道路进行修整,适当补配木栈道,对遗址进行标识展示,对城门处适当设置可登临栈道。综合考虑城址保护展示与其他资源融合利用,规划中统筹遗址各种保护与展示措施,适当的进行复原展示。补充草坪专项设计,包括补种植草的位置、面积、草种,以及保养维护要求和展示效果说明。
(五)科学核定修缮范围、修缮内容,合理编制修缮方案和工程预算。
二、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审定确认达到要求后报我局备案实施。
三、对工程实施提出工作要求如下:
(一)工程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施工单位必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相应资质。严禁资质单位承揽业务后分包转包,严禁施工与监理单位之间有隶属关系。
(二)工程必须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等有关规定实施工程监理,监理单位必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相应资质。
(三)工程开工前,须由业主单位会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已批准的工程项目或方案设计中的重要内容,必须履行相应的报批程序。
(四)工程必须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要求,施工单位依据设计文件,编制施工方案;同时,按照《文物建筑保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施工组织设计应由该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由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报业主单位认可后实施。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施工前请你局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施工中请加强协调和工程监管,及时开展工程检查,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此复。
辽宁省文物局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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