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票凌塔永椿酒文化博物馆设立备案的批复
辽文物行政〔2025〕34号
朝阳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北票凌塔永椿酒文化博物馆申请备案的请示》(朝文物局〔2025〕1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博物馆条例》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备案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论证,现批复如下:
一、北票凌塔永椿酒文化博物馆符合《博物馆条例》规定的备案条件,申报材料完备,原则同意备案。
二、博物馆性质:非国有博物馆;举办人:盖永春;馆址: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榆树底下村永椿酒业文化生态园内。
三、请你局依照有关规定,加强对该馆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管理。一是进一步规范完善备案申请文本内容;二是对展厅布局及展线进行合理调整,增设观众参观服务公示栏,适当扩大观众服务区;三是按照博物馆藏品管理规范,适当增加藏品库房面积,完善库房安全防范设施设备;四是按照消防安全规范,在展厅、库房、观众服务区增设消防器材,确保文物及观众人身安全。
此复。
辽宁省文物局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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