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文物局关于五龙山城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意见
辽文物行政〔2025〕29号
抚顺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你局上报的《五龙山城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收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暂不同意五龙山城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如下:
(一)补充勘察设计。按照省文物局项目计划“做好工程前期的考古工作,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批复要求,重新编制方案。补充墙体顶部与底部排水情况现状勘察内容。补充修缮后的墙体剖面图,明确墙体底部宽度。
(二)完善保护措施。补充病害人为开辟道路解决方案。重新规划南城门附近行人上山道路,结合城墙清理积土,将上山道路改在外墙2米以外,做好城墙周围地面的排水,防止局部低洼积水过多。
(三)校核文本内容。补充五龙山城工程历史修缮记录。方案内文字表述要规范,防止出现意识形态问题。
三、新的设计方案编制完成后,另行履行报批手续。
辽宁省文物局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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