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文物局关于营城子城址保护展示工程设计方案的意见

辽文物行政〔2025〕13号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04日

来源: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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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葫芦岛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营城子城址保护展示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收悉。根据专家意见,经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暂不同意营城子城址保护展示工程设计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如下:

  (一)明确工程性质与定位。工程为保护与展示工程,不是墙体修缮或加固工程,方案对文物本体干预较大,基本是本体的维修,展示方案不够具体详细,工程定位不准,目标不明确。在未经考古和勘探的情况下,城门、墙体、马道、粮仓等的构造、规模、分布、保存状况都不清楚的情况下,不应过渡干预,目前大规模开展文物保护与展示工程,目标及效果不清,应加强开展工作效果的评估。在已知城址研究的基础对城墙重点的点段开展保护与展示,保护以解决墙体稳定性为主,进行标识说明展示,同时要结合游览路线,适当整治道路和绿化。

  (二)完善现场勘察。明确重点保护展示区域,以墙体本体特点为依据,科学划分段落及轴线,方案分段科学性不强,将险段墙按5米等距离划分28段,有些土墙轴线点位很难确定和以后识别,选择城墙标志性强易识别的点布置轴线、特殊的墙体,内外墙可分设轴线,考虑相互关系便于现状及病害的标注。进一步加强对现存墙体及周围环境的勘察,立足于墙体完整尺度下墙体残损状态的勘察,周围地形改变、自然因素等影响墙体稳定的因素进行勘察评估。加强对墙塌落、空洞、掏蚀等病害原因分析。墙体防水、排水及冻融对墙体的影响较大,顶部防水、排水是造成墙体坍塌的主要原因之一。加强现状排水对城墙影响的评估,基于现状结合原有排水系统,解决因排水带来的墙体坍塌、掏蚀等问题。

  (三)完善保护措施。保护措施针对性不强。如“对城址墙体和马道本体及两侧15米范围内的植物病害进行人工治理,消除植物根系对城址本体破坏隐患”,“采用人工清除的办法。对于生长在夯土深处的粗大根系”无法评估根系破坏的程度,墙体及两侧15米范围内的植物治理的具体措施不清,砍伐审批难度大环境改变大,有的植物根系还有固土防水作用,未分类评估,如果不恢复城墙没必要过度干预,日后还会生长。“在城墙、马道、城内遗存等四周设置护栏”目的不清,是防止人为破坏还是为了美观,是否会带来参观视觉效果差,当地居民生活不便等。“对城址墙体和马道表面出现局部裂隙病害部位采取封护、灌浆等修缮措施”从目前的土墙分析,没有必要灌浆,墙体是土夯的,未发现需要灌浆的小缝,同时也未解决强度问题。休憩座椅等设施,以及植物搭配、灯光设计等环境提升设计。“城址墙体表面大面积风化病害,可使用 PS 溶液在城墙表面进行喷洒”,PS 适合在干旱地区,同时易形成硬壳整体脱落,目前使用很少,都是谨慎试验后使用。慎重使用方案 P.35-36 夯补墙体的灌浆料选用的水硬性石灰(Hydraulic Lime非中国传统建材)。根据《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第 14 条,新材料与新技术的运用“须经过前期试验,证明切实有效,对文物古迹长期保存无害、无碍,方可使用”。P.36“施工前应对注浆料的流动性及力学性能进行测试验证”的要求,应补充耐候性、透气性与兼容性的试验内容。

  (四)补充勘察设计。补充营城子城址作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图。删除已废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和有重复的《土遗址保护试验技术规范》(WW/T0039-2012),《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应注明 2015 年修订版(较初版有较多重要修改)。补充南墙东部城址本体的残高及堆积宽度勘察,明确该段城墙夯补设计必须的高厚比和坡度参数,提高材料用量、工程量及设计概算的准确性。墙体夯补方式(3)拟“将墙体坍塌部位坍塌堆积的墙土进行清理,清理至原基础层,并进行必要的夯实”( P.28)。补充设计说明,将清理掉的坍塌墙土用于夯补。

  (五)增强补夯土体与原夯土体的连接强度,补充相关施工材料与工工艺要求,夯土层间布置的加筋竹条,应选择韧性高、抗拉强度好的毛竹,竹龄以 3-5 年为佳,竹节间隔均匀,无虫蛀、开裂等缺陷;防腐处理宜采用传统工艺(如烟熏、桐油浸泡)或现代防腐剂(如硼酸盐溶液)处理。新旧土体交界处竹筋需双向延伸,嵌入原夯土体不少于 300mm,补夯侧延伸长度不小于 500mm。

  为确保竹筋与土体间的粘结强度满足设计要求,设计说明明确实际施工前进行现场拉拔试验,验证竹筋-土体界面粘结强度,并根据试验结果优化设计参数。P.32 脚手架搭设基本要求中的《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中有 16 条已废止;《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 (GB 51210-2016)有 5 条被废止,根据最新发布的《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 55023-2022)相关要求。

  三、请你局监督指导申报单位,组织方案编制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完善后,另行履行报批手续。

  辽宁省文物局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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