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文物局关于南满医学堂旧址-基础二楼旧址(连廊及西侧二楼)修缮工程设计变更方案的批复
辽文物行政〔2024〕53号
沈阳市文物局:
《沈阳市文物局关于上报南满医学堂旧址-基础二楼旧址(连廊及西侧二楼)修缮工程设计变更方案的请示》收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南满医学堂旧址-基础二楼旧址(连廊及西侧二楼)修缮工程设计变更方案。连廊与过街楼为基础二楼的文物本体组成部分,应与基础二楼的修缮保持一致,故同意按照基础二楼门窗形式和材制修缮。
此复。
辽宁省文物局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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