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文物局关于杨宇霆公馆旧址(四合院)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0日

来源:文物保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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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文物局关于杨宇霆公馆旧址(四合院)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意见

  辽文物行政〔2024〕51号

沈阳市文物局:

  《沈阳市文物局关于上报杨宇霆公馆旧址(四合院)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请示》收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暂不同意杨宇霆公馆旧址(四合院)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如下修改完善意见:

  (一)加强现状勘察,明确病害成因,科学核定修缮范围、修缮内容,合理编制修缮方案和工程预算。

  (二)坚持最小干预原则,控制工程范围,应重点解决屋面渗漏、外檐油饰和场地排水等项目。

  (三)规范图纸绘制,补充大样图、节点图等图例。

  (四)非文物建筑不应列入本次修缮方案中。

  三、新的设计方案编制完成后,另行履行报批手续。

  辽宁省文物局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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