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博物馆出借馆藏文物赴中国文物交流中心在上海市奉贤区博物馆参加展览的批复
辽文物行政〔2024〕7号
辽宁省博物馆:
你馆《关于出借馆藏文物赴中国文物交流中心在上海市奉贤区博物馆举办的“中国古代科技文物精华展(暂定名)”的请示》(辽博办字〔2024〕6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出借《刻丝蟠桃兰竹立幅》(藏品编号:25545 丝276)《缂丝群仙祝寿图立幅》(藏品编号:24939 丝274)等2件文物赴上海市奉贤区博物馆参加“中国古代科技文物精华展(暂定名)”,借用期自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10月18日。
二、双方应严格依照文物运输包装、馆藏文物出入库和展览点交规范等要求,做好借展过程中的文物安全防护措施,明确安全责任,确保借展文物安全。
三、你馆应要求借展单位严格保证文物保存和展示环境,并随时关注文物安全状况。
四、赴展文物应依借展协议规定时限及时收回归库,如需续借应另行报批。
此复。
辽宁省文物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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