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辽宁东北抗日义勇军纪念馆设立备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1日

来源:博物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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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辽宁东北抗日义勇军纪念馆设立备案的批复

辽文物发〔2024〕24号

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你局《关于辽宁东北抗日义勇军纪念馆设立备案的请示》(本文旅体〔2023〕3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博物馆条例》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备案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论证,现批复如下:

  一、辽宁东北抗日义勇军纪念馆符合《博物馆条例》规定的备案条件,申报材料完备,原则同意备案。

  二、博物馆性质:国有博物馆;举办单位:桓仁满族自治县红色教育服务中心;馆址: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北山公园。

  三、请你局依照有关规定,加强对该馆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管理,切实做好博物馆运行、藏品管理、研究展示、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此复。

  辽宁省文物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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