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辽宁拾千堂文物商店有限公司申请设立文物商店的批复
辽文物行政〔2023〕49号
辽宁拾千堂文物商店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设立文物商店的材料收悉。依据相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和工作场所等进行了现场审核,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文物商店。
二、你公司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文物经营活动。
三、你公司购买、销售文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记录,并于销售文物后三十日内报我局备案。
此复。
辽宁省文物局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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