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向应故居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关向应纪念馆新扩建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辽文物行政〔2022〕51号
大连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关向应故居建设控制地带内新扩建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鉴于关向应纪念馆新扩建工程对关向应故居文物本体环境风貌影响较小,且拆除了关向应故居建设控制地带内部分非文物建筑,改善了文物本体的环境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基本可行,故原则同意关向应纪念馆新扩建工程利用部分建设控制地带。
二、关向应纪念馆新扩建部分的高度不得超过现有建筑檐口的最低处。
三、关向应纪念馆新扩建部分的色泽应与现有建筑相协调。
四、请你局督促指导有关项目建设单位修改、完善相关申报材料并落实相关要求。
五、请你局组织有关项目建设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报城乡建设规划等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六、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辽宁省文物局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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