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2日

来源: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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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以来,省文化和旅游厅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完善制度措施,规范执法行为,突出重点,服务大局,为全面建设法治辽宁和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辽宁和在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明确了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目标任务。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文化和旅游机构改革后的实际,针对“文化和旅游融合度不高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等重要思想,并把总书记的讲话应用到文化和旅游的实际工作中。 

  (二)统筹法治机关建设,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深入学习,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深入研究法治政府的建设目标和路径,有计划、有步骤的扎实推进。制定印发《省文化和旅游厅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关于推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通知》等文件,开展法制宣传周、宪法宣传日等活动,法治机关建设由点及面,由浅入深全面铺开,确保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领导做到亲自部署、带头学习、带头宣传、模范守法。 

  (三)强化法治能力建设,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建立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年至少开展2次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树立法治是第一营商环境理念,提高机关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处理社会事务的能力。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能力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把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6月份,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能力,邀请省委党校政府治理研究所吕云峰主任就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相关内容作专题讲座。通过自学研讨、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使文化和旅游厅领导干部在法治素质能力提升、法治思维、依法行政等方面有较大提高。 

  二、具体工作举措 

  (一)强化监督检查,形成法治政府建设合力。坚持依法行政,机关聘请法律顾问,重大政策出台、重大项目实施、项目合同签订实行法律咨询制度。强化廉政教育监督,健全机关党组民主决策、行政监管等党内制度规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持续深入开展“学条规、提能力、促规范”岗位练兵活动,聚焦“关键少数”,组织业务和廉政警示教育培训。强化日常监督。班子成员积极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及时与分管处室所属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50余人次。完善公民举报投诉制度,进一步完善案件投诉处理方式,坚持方便群众原则,坚持投诉举报“事事有回声”“件件有结果”。 

  (二)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开展规范文件清理。按照省政府法制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整合和公平性审查工作,对全厅2015年以后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合规审查,共梳理出予以保留的条例规章3项,规范性文件29件,撤销规范性文件1件,推进部门文件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2019年上半年,在对全厅原有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制定实施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优化审核流程的通知》,截至10月底,共对3件需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的文件和1件厅内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和公平性审查。推动做好相关制度措施出台。针对文化和旅游领域易发突发事件和媒体负面舆情,制定出台《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突发事件及舆情应急预案》。修订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工作规则》。着手起草《辽宁省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意见和举措。 

  (三)规范行政行为,打造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机关的主要载体是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因此我厅从提高业务人员能力素质入手,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制法行为,全力打造高质量营商环境。持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制定了《省文化和旅游厅行政审批处窗口人员行为规范》、《省文化和旅游厅行政审批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专线完成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行政许可类事项的编制录入工作。推进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工作按照“减”要求,推进相关工作的贯彻落实。大对申请机构主设立公司的征信审核。截至目前受理行政审批申请事项共计687项,办结审批申请事项684项。今年3月审批处被全国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光荣称号。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取得实效。落实中央改革精神,目前我省关于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印发出台。目前我省除鞍山市、丹东市、铁岭市、盘锦市外,其他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7月开展了“体检式”暗访,暗访场所403家。9月份,为巩固整治成果,确保国庆70周年我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安全稳定,厅党组成员、副巡视员组成7个督查组对全省各市开展了督导检查。截止2019年10月底,全省共处理文化市场举报核查353件,共出动执法人员2.9万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0353家次,警告538家次,责令停业整顿11家,吊销许可证1家,取缔13家。 

  (四)开展普法宣传,发挥文旅阵地优势。省文化和旅游厅建立常态化法治宣传培训制度,在日常法治培训中加大针对意识形态、网络安全、知识产权保护、营商环境、公共场所安全、旅游安全、生产安全、信访稳定等方面内容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有关要求,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日常学法制度,加强法治培训。加强典型执法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教育功能。注重依托新媒体、门户网站以及景区、饭店、博物馆、图书馆等文化旅游场所开展普法活动,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平台。充分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宣传实效。 

  三、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养成是一项长期工作。近年来,国家和省里不断加大普法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力度逐年增加,但是对于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的形成来说,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特别是对广大人民群众而言,我们的工作任重道远。因此在法治政府的建设过程中我们不能总想“毕其功于一役”,要有“进一分则有一分欣喜”,积小胜为大胜的耐性,久久为公的决心,持之以恒地将此项工作进行下去。二是法治政府建设缺乏制度保障。当前困扰我们工作的两个主要问题:1、法律专业人员严重缺乏。厅政策法规处编制5人,法律专业毕业1人,承担大量法治建设工作,即便借助外部法律顾问的力量,也是捉襟见肘,无法高质高效完成法治工作。2、法治宣传与培训费用缺乏保障。法治宣传特别是涉及对基层群众的宣传工作,财政经费无法保障。近年来省财政压缩公用经费,对培训的费用也基本不予保障,因此我们在法治培训的效果和专业性上大打折扣。三是普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我们逐渐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有利法治政府的舆论大环境,很大程度上提高全社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识。但我们的宣传还停留在领导重视、大案要案的曝光等传统方式,距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讲好中国故事,塑造国家形象”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从简单的行政管理转向精细化服务,换位思考,特别是基层工作人员一定要强化法治意识,保障国家和省里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做好文化和旅游发展的顶层设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要求,牢固树立融合发展的理念,加强战略研究和制度设计,着力推进文化和旅游真融合、深融合,为文化和旅游法治建设提供根本保障。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开展,制定促进文旅融合的各项制度措施,特别是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经费人员保障措施。 

  (二)完善文化和旅游法律法规体系全面贯彻落实旅游法和《辽宁省旅游条例》,适时修订《辽宁省旅游条例》,为促进辽宁旅游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提升旅游公共服务能力水平,启动编制《全省旅游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规划》。向省政府报送《辽宁省古塔保护条例》立法建议,争取纳入2020年省政府立法计划。 

  (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印发《省文化和旅游厅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围绕工作要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结合宣传活动开展年度法治专题讲座。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利用节庆活动,深入开展文化和旅游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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