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8日

来源: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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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省文化和旅游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辽宁省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十项重点任务》等文件精神,落实党组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统筹推进法治文化和廉洁文化建设,不断健全法治工作机制,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行业领域法治意识得到增强,文化和旅游治理能力得到提升。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推进文化自信自强的重大部署,推动全系统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特别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坚定宪法自信、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建立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工作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作为领导干部学习教材,推动领导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常态化。全年党组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普法宣传工作有序推进

  (一)加强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把普法学习纳入机关党支部“两学一做”重要内容,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学法讲法用法,不断提高全厅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邀请专家到厅机关开展宪法学习讲座,普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讲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的深远历史意义,引导全系统不断深化和强化对宪法的政治认同、法治认同、思想认同;举办专题讲座,邀请厅法律顾问就“合同操作实务”进行了专题讲解,对合同及政府采购中存在的误区和风险进行详细解读,增强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专项宣传活动。

  (二)有效利用文化和旅游阵地、活动、媒体等平台开展法治宣传。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国家安全日、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旅游日、中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纪念活动,在公共文化机构、旅游景区等场所开展以行业普法教育为主的宣传活动。拓展普法载体和渠道,组织机关干部在线收看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审理、案例解读。

  (三)结合行政执法开展普法工作。举办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培训班,采取授课、实操与考试相结合方式,设置营业性演出、在线旅游、网络文化市场执法业务和执法文书制作、证据取证规则、执法平台应用等课程,着力解决“谁执法谁普法”瓶颈问题。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总工会等八部门联合举办第三届辽宁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技能竞赛,综合考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对政策法规、执法办案、平台应用和网络案件证据固定、文书制作、案卷归档等方面的掌握及应用情况,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普法水平。派出专门队伍赴沈阳、大连、抚顺等市,对行政执法专项考核中涉及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常见问题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等进行解读和指导。

  三、文化市场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一)统筹做好文旅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针对国内、省内相关地区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升级,及时制发了《关于进一步从严从紧做好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从严做好“五一”假期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疫情防控指导性文件。指导各地认真执行“限量、预约、错峰”要求,严把场所入口关,抓实抓细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测量体温、规范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及时发布跨省旅游“熔断”公告,科学动态调整旅行社防控策略和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二十条、新十条要求,不断优化文化和旅游市场防控措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文化和旅游行业发展的影响。

  (二)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行为监管规范有序。加强对旅行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星级饭店、等级旅游民宿等市场主体经营活动事中监管,规范经营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深入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加强艺术品市场监管,严格落实艺术品市场管理制度,规范艺术品市场秩序。采取“一团一报”等方式加强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行为监管,强化导游业务培训,规范导游执业行为,保障游客合法权益。严格星级饭店、等级旅游民宿评定与复核工作,推进相关服务标准贯彻实施,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开展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

  (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保障有力。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执法体制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主体进一步明确。加强执法制式服装、标志配备。经省政府同意,印发《辽宁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2版)》,增加执法事项55项,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不断提高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全年省市县三级开展执法培训262次,培训执法人员7312人次。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评查行政处罚案卷628宗,执法案卷制作质量全面提升。开展系列执法保障行动。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开展招徕旅游者等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以“零团费”“不合理低价团费”等形式获利的经营行为,规范旅游市场。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移动执法系统应用,移动执法设备普遍加强,应用水平不断提高。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舆情监测,出台文化和旅游市场舆情应急处置预案,为妥善处置属地突发舆情打牢基础。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出动执法人员38.3万人次,检查经营单位9.7万家次,办结案件1220余件。

  (四)行政审批效率不断提升。完善“流程再造”,打造便捷审批环境。严格按照全省“一网通办”“只提交一次材料”工作要求,认真梳理政务清单,完善审批流程,打造便捷服务环境。进一步完善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提高网上办事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实现“一网通办”。积极推动跨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开网吧/网咖”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对接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局、省住建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优化业务流程、精简办理要件。不断适应新形势,推动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和文化和旅游场景领域的社会化应用。全年受理并办结审批事项1147项,回复业务问询3700余次。

  四、政策法规制度不断完善

  (一)行政决策能力不断提升。加大行业安全风险防范,定期进行形势分析研判。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本行业重大决策,健全专家咨询、法律咨询决策机制,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健全可操作性强的工作规范和机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制定实施《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办法》。全年审核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130余份,规范性文件3个,审核率达到100%。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3个。

  (二)法规体系得到完善。推动构建与文化强省建设相适应的文化和旅游治理体系。出台《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实施意见》《辽宁省金融支持文旅产业专项行动方案》等一批重要制度性文件。在全国率先印发施行《辽宁省密室剧本杀管理规定(试行)》,引导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编制实施《辽宁省红色旅游发展规划》,推动国内重要红色旅游目的地建设。落实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文物保护传承利用重点工作。

  (三)深入研究文化和旅游领域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5部法律和12部现行有效行政法规,开展文化和旅游领域立法情况综合评估。梳理我省有关立法情况,科学作出形势研判,研究制定2023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立法项目和计划。提报《辽宁省文物保护利用管理条例》《辽宁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条例》作为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至2027年立法规划地方性立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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