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文化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30日

来源:计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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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辽宁省文化厅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省文化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文化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宁省文化厅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文化艺术与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执行。 
(二)拟订全省文化艺术与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改革。 
(三)负责指导、管理全省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促进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活动。 
(四)推进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重点文化设施以及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五)指导、管理全省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等公共文化事业,指导文化志愿服务。 
(六)组织拟订全省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 
(七)拟订全省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八)拟订全省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九)拟订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十)负责指导、协调全省不可移动文物(包括附属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及勘探发掘等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协调全省博物馆收藏、研究、展示等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及社会文物保护等工作。
(十二)负责依法组织查处文物违法行为,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
(十三)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指导文化行业艺术职业教育和文化科研工作。
(十四)拟订全省对外及港澳台文化交流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对外及港澳台文化交流活动。
(十五)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文化厅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辽宁省文化厅(本级)
2.辽宁省省直文化艺术团体行政处
3.辽宁省博物馆
4.辽宁省图书馆
5.辽宁人民艺术剧院
6.辽宁儿童艺术剧院
7.辽宁芭蕾舞团
8.辽宁歌舞团
9.辽宁歌剧院
10.辽宁省群众艺术馆
11.辽宁省艺术研究所
12.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13.辽宁省文化资源建设服务中心
14.辽宁省考古研究所
15.辽宁省文物保护中心
16.辽宁省文化厅信息中心
17.辽宁省艺术学校



第二部分 辽宁省文化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URL=http://whly.ln.gov.cn/zc/whtjs2017.pdf]见附件[/URL])



第三部分 辽宁省文化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1558.6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3177.2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177.2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2439.06万元,主要是省艺术学校学费及省直艺术表演团体演出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1167.18万元,主要是文化厅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利息收入、其他部门横向拨款等。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68.54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按规定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不足。
8.上年结转和结余34706.64万元,主要是文化厅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及项目已完成产生的结余资金。包括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上年度部分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结转资金。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82.93万元,降低0.0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总计65341.6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9726.1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589.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35.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71.1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9.49万元。
2.项目支出35615.47万元,主要包括职业教育、文化、文物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2700.9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在文化发展改革的大背景下,文化事业不断发展,相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活动经费支出有所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6217.07万元

主要是厅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资金减少12783.82万元,降低33%,主要原因是全部门加快预算执行。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155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37.95万元,项目支出34121.0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98%。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1558.9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教育支出1146.2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1308.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96.6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72.71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24.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9.91万元。

1.教育支出1146.29万元,具体包括:
中专教育102.3万元,高等职业教育200万元,其他职业教育支出843.99万元,主要是省艺术学校的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执行上年度支出预算。

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1308.85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1045.84万元,主要是省文化厅机关的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执行上年度支出预算。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1.09万元,主要是省文化厅机关的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执行上年度支出预算。
(3)图书馆7142.5万元,主要是省图书馆的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省图书馆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支出及根据工作需要年度执行中追加预算支出。
(4)艺术表演场所3438.92万元,主要是省直剧场的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执行上年度支出预算。
(5)艺术表演团体9415.33万元,主要是省直艺术表演团体的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执行上年度支出预算。
(6)群众文化1000.59万元,主要是省群众艺术馆的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根据工作需要,省群众艺术馆部分文化活动未举办,相应减少了财政拨款支出。
(7)文化交流与合作266.7万元,主要是省文化厅信息中心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及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活动的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根据工作需要,部分文化交流项目需跨年度完成。
(8)文化创作与保护1813.46万元,主要是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执行上年度支出预算及根据工作需要,年度执行中追加下达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
(9)文化市场管理202.01万元,主要是省文化资源建设服务中心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根据工作需要,年度执行中追加预算支出。
(10)其他文化支出119.9万元,主要是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执行上年度支出预算。
(11)文物保护5002.01万元,主要是省考古研究所、省文物保护中心的基本支出及考古发掘、文物保护方面的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根据工作需要,年度执行中追加下达了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
(12)博物馆6193.29万元,主要是省博物馆的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根据工作需要,年度执行中追加下达了央地共建 国家级博物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
(13)历史名城与古迹62万元,主要是长城保护专项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根据工作需要,项目需跨年度执行。
(14)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485.19万元,主要是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文化方面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9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根据工作需要,年度执行中追加下达了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96.63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28.05万元,主要是省文化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转入社保,财政调减预算。
(2)事业单位离退休5744.94万元,主要是厅直16家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转入社保,财政调减预算。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0.91万元,主要是省文化厅机关和厅直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等支出,年初未安排预算,年度执行中根据实际情况调增预算的支出。
(4)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21万元,主要是厅直特困企业离休人员支出,年初未安排预算,年度执行中根据实际情况调增预算的支出。
(5)死亡抚恤137.89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发放,年初未安排预算,年度执行中根据实际情况调增预算的支出。
(6)其他城市生活救助2.63万元,主要是厅直特困企业离休人员支出,年初未安排预算,年度执行中根据实际情况调增预算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72.71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69.91万元,主要是省文化厅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1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度执行中根据实际情况调增医疗费预算的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1202.8万元,主要是厅直16家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0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度执行中根据实际情况调增医疗费预算的支出。

5.援助其他地区支出24.58万元,包括:

(1)其他支出24.58万元,主要是对口支援西藏那曲地区文化活动等支出,年初未安排预算,年度执行中根据工作需要调增预算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1209.91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209.91万元,主要是省文化厅机关及16家厅直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8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厉行节约等原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84.11万元,公务接待费5.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1.7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84.11万元,主要用于对外文化交流等活动,2017年参加出国(境)团组11个,累计197人次。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40.79万元,下降33%,主要是根据工作需要,对外文化交流出国(境)团组比上年减少,同时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5.3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等,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33批次,333人,5.35万元。2017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64万元,下降11%,主要是根据工作需要,公务接待批次比上年减少,同时加强公务接待费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5辆。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相同,均未增加公务用车。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1.7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运行和维护等。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32.22万元,下降14%,主要是部分公务用车已报废,公务用车数量比上年减少,同时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437.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679.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公用经费7758.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文化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4.37万元,比上年减少3.87万元,降低1%,主要原因是加强经费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文化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75.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79.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10.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285.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075.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01.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文化厅共有车辆7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2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共文化流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8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厅组织对2017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32个,涉及资金12266.3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0.55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绩效指标设定未能充分考虑项目实施中的特殊情况;二是以非税收入做为资金来源的项目因非税收入短收,使项目未完成年度绩效指标。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合理设定项目绩效指标;二是加大非税收入的收缴力度。
 
(五)上述公开表格个别为空表的原因是因为我部门2017年决算未发生相关收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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