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关于印发《辽宁省文化厅整合资源发展文化产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辽文办发[2018]42号
发布机构: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文日期:2018-04-23
效力状态:有效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相关单位:
经厅党组研究决定,现将《辽宁省文化厅整合资源发展文化产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文化厅
2018年4月23日
辽宁省文化厅整合资源发展文化产业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新时代文化产业振兴发展,依据《辽宁省文化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3-2020)》《辽宁省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结合全省文化系统文化产业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以整合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资源为重点,以推进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通过进一步强化专项工作组织领导,整合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资源,挖掘系统内文化产业发展潜力,凝聚全系统全要素意志力量,促进文化产业提质增效,提升文化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
二、 发展目标
围绕全面发展、重点突破的总体目标,通过项目牵引、品牌塑造、目标管理、综合施策,使全厅上下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一体同构的意识明显增强,对文化产业管理服务的创造性、有效性明显提高,各类文化产业绩效指标全面改善,文化厅“整合资源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取得明显实效。
三、 组织领导
成立辽宁省文化厅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组 长:张克宇
副组长:丁 辉、许红英、杨世涛、王以东、牛忠林
领导小组成员:高立军、吴文博、于晓霞、张晔琳、苑鹏奇、金永才、张玉忠、李维宇、穆启祥、冉洪田、舒晓燕、 邢 军、王 瑾、陈铁雷、王筱雯、佟春光、田剑峰、王纪元、曲滋娇、马宝杰、王吉祥、吴炎亮、宋晓冬、薛继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文化产业处。
主 任:王以东 副主任:金永才
四、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坚持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坚持统一协调、部门协作、各方协同。
(二)通盘筹划联动推进
坚持以我为主,协调相关部门、调动各方力量、引导社会参与,推动形成干事兴业的良好氛围,打好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工作基础。
(三)科学设计分步实施
按照阶段性和连续性相统一的原则进行顶层设计、门类布局和基础性工作专项推进,努力使每一项任务都有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每一项工作都自觉与路线图“对方向”、与任务书“对标”、与时间表“对表”。
五、 主要任务
(一)演艺产业(分管领导:许红英)
1、 加强辽宁剧院联盟建设
做大做强辽宁剧院联盟,在数量规模增长的同时,实现质量效益的提升;鼓励辽宁剧院联盟与省外、境外演出团体签约,实现一次签约全省巡演,形成规模效应,活跃演出市场。(牵头单位:产业处,责任单位:辽宁大剧院)
2、 加强辽宁演艺联盟建设
鼓励扶持辽宁演艺联盟发挥大众演艺资源优势打造高端剧目,启发灵活多样的演出形式;推进传统剧目数字化转化工作。(牵头单位:艺术处,责任单位:辽宁歌舞团、辽宁省文化艺术研究院)
3、盘活自有演艺资源
整合资源,加强剧目演出和场馆建设,推动“场制合一”的演艺产业营销模式;打造天天有演出、经常有新演的常演演长、长演常新的常态化演出工程。(牵头单位:艺术处,责任单位:辽宁大剧院中华剧场)
4、 常态化演艺工程
推动全省各地常态化演出项目的培育工作;大力扶持民营演艺产业发展。(牵头单位:产业处,责任单位:市场处、艺术处)
5、 鼓励演出市场“引进来”
鼓励港澳台等国内外演艺明星来辽演出,活跃本地演出消费市场。(责任单位:外联处)
(二)发挥演艺中介机构作用(分管领导:许红英)
6、加强辽宁省演艺中介机构建设
依托辽宁演艺联盟对外文化交流公司培植吸引演艺中介机构入驻,实现资源配置市场化运作,切实发挥演艺中介机构作用,激活全省演出市场。(牵头单位:艺术处,责任单位:辽宁芭蕾舞团)
(三)大众娱乐业(分管领导:杨世涛)
7、 推进文化娱乐业转型升级
推动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和游戏游艺设备产业发展,优化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审批和游戏游艺设备内容审核服务,优化网上审批、“一站式审批”和全程跟踪服务,引导行业健康繁荣发展;推动文化娱乐业转型升级,鼓励引导文化娱乐业多业态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场处)
(四)加快发展文博产业(分管领导:丁辉)
8、做实文创产品开发试点工作
指导文创产品开发试点单位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36号),推进博物馆类试点单位注册公司或引入社会资本共同注册成立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公司;通过政府扶持、市场运作,扎实推进相关试点单位利用馆藏文物开展文创产品开发试点工作,打造我省文化创意产业文博品牌系列。(牵头单位:博物馆处,责任单位:省博物馆)
9、 推动古玩文物市场转型升级
推动古玩旧货市场及文物拍卖企业产业化发展,鼓励古玩旧货市场向文物商店的业态转型,对取得文物商店资质的古玩旧货市场营销单位,探索发展连锁经营、一体化经营等现代市场组织运作模式;鼓励文物拍卖企业规范化和通融性经营,促进在市场竞争中形成拥有自主知名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和较高市场美誉度的龙头企业。(牵头单位:博物馆处,责任单位:辽宁省文物交流中心)
10、 推动文物与旅游产业加速融合
依托我省丰富的文物资源,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加强现有文物保护工作,培育一批能够承担文物保护工程的龙头企业,为我省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提供基础保障;整合九门口长城景区和永安长城景区,打造融长城山水生态观光、人文遗存亲历体验、休闲度假购物竞技为一体的大体量、高品质的绥中长城旅游景区;依托我省牛梁河遗址、姜女石遗址等丰富的大遗址资源,进一步挖掘其内涵和外延,通过对历史文化的深度挖掘,分别建设遗址公园、遗址博物馆,创意独具特色的文化旅游品牌形象,更好地保护文物并充分展示大遗址的历史文化价值。推动形成绿色、环保、健康的遗址保护与文化体验产业体系。(牵头单位:文物保护处,责任单位:博物馆处、文物执法处)
(五)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分管领导:杨世涛)
11、 推进公共文化单位文创产品开发
鼓励和支持各级公共文化单位在法律和政策允许前提下,利用馆藏优秀文化资源开发文创产品,大力宣传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省图书馆文创产品开发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公共文化处,责任单位:省图书馆)
12、 利用公共数字文化平台助力文化产业发展
利用公共数字辽宁文化云平台、辽宁文化共享宣传频道、辽宁省文化厅网站、省图书馆、省文化艺术研究院文化大讲堂平台等资源,加强人才培养、宣传文化产业政策、输出文化产业知识、反映文化市场动态、推介优秀文创产品;各级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应创造条件开设辽宁文化产业发展专题栏目和专题讲座。(牵头单位:公共文化处,责任单位:省图书馆、辽宁省文化艺术研究院、辽宁省群众艺术馆)
13 、编撰《辽宁省文化产业年度发展白皮书》。 (牵头单位:产业处,责任单位:辽宁省文化艺术研究院)
14、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文化部等部门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的通知》精神,制定出台全省传统工艺振兴计划;以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为基础,对具备一定产业属性和生产规模,有发展前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建立省级传统工艺目录;鼓励拥有较强设计能力的企业帮助传统工艺企业和从业者解决工艺难题、提高产品质量、培育品牌、拓展市场;适时举办全省传统工艺大展;利用非遗资源开展文化扶贫工作。(牵头单位:非遗处,责任单位:机关党委、辽宁省文化艺术研究院)
(六)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分管领导:许红英)
15、 实施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建设计划
实施文化与金融合作计划,会同省金融办与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解决文化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推进辽宁省文化产业项目年建设计划,跟踪、指导、服务一批全省范围内的大型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实施全省文化产业项目库建设计划,全盘掌握全省重点文化产业 项目情况;开展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项目申报计划,助力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推进“一县一品”文化产业品牌建设计划,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知名文化产品品牌;推进文化产业试点帮扶计划,选择1-2个文化产业发展落后地区,与当地市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开展试点帮扶工作。(责任单位:产业处)
16、 促进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实施文化+互联网工程建设计划,与互联网服务平台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实现互联网与传统文化产业的有机结合;实施文化+媒体建设计划,与传统平面新闻媒体及融媒体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助推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牵头单位:产业处,责任单位:法规处、办公室)
17、 做好文化消费试点工作
指导沈阳市、盘锦市做好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试点收官工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通过文化部验收,形成行之有效、可以复制的经验,并逐步在全省推广;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借鉴试点工作模式,开展扩大文化消费相关工作。(责任单位:产业处)
18、 推进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建设
指导沈阳市按照文化部要求做好棋盘山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整改工作;做好第七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申报工作及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考核巡检工作。(责任单位:产业处)
19、 培育文化出口骨干企业
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品牌,争取更多文化出口企业和出口文化产品入选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名录。(责任单位:产业处)
20、 为文化企业“走出去”搭建平台
结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借助国家现有的多边、区域、国际等合作平台和“欢乐春节”、“国家年”、“文化节”等大型对外文化交流品牌,鼓励文化企业“走出去”,向世界展示推介我省优秀文化产品,推动文化对外贸易;加强对外文化贸易公共信息服务,定期向文化企业发布海外文化市场信息。(责任单位:外联处)
21、 发挥行业协会和文化企业联盟的作用
加强与省内各类文化产业协会、文化企业联盟等社会力量的合作,鼓励、支持、指导行业协会牵头整合行业资源,积极开展工作,为辽宁文化产业振兴发展贡献力量。(责任单位:产业处)
(七)有效利用“外部”资源(分管领导:杨世涛)
22、 调动“老干部”优质资源
发现、了解和掌握厅管离退休老干部中的优质资源,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充分调动他们当中的积极因素,为文化产业的发展贡献力量。(责任单位:办公室)
23、 强化“人大”、“政协”提案的首倡意识
加强与省人大和省政协专门委员会的沟通协调,加大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参与力度,强化文化产业议案提案的首倡意识,努力通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把本部门本系统的重要意见建议高效转化成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责任单位:办公室)
六、 保障措施
(一)加强制度建设(分管领导:杨世涛)
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制度进行常态化梳理,为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决策提供政策法规依据;加强政策法规研究,为产业建设发展适时、适地、适宜地提供政策援助。(责任单位:政法处)
(二)强化资金保障(分管领导:杨世涛)
积极向财政、发改委等部门申请资金,努力为我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争取资金支持;加大对赋予资金支持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我省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加强省本级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保障,2018年省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拟增幅50%。(牵头单位:计财处,责任单位:艺术处、公文处、产业处、文物处、博物馆处、非遗处)
(三)加强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分管领导:许红英)
依托文化部等各级人才培养平台,积极为我省文化系统和文化企业争取培训机会,培养一批优秀文化产业管理和应用人才。鼓励省直院团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以市场化的形式培养更多优秀演艺人才。(牵头单位:人事处,责任单位:产业处、艺术处)
(四)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分管领导:许红英)
探索和制定体制外文化产业人力资源“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具体措施办法,构筑文化产业人才智库;逐步建立起产、学、研、管层次合理、流通有序、力量充足的文化产业人才队伍;加大政策吸引力度,将具有宽阔的文化视野,掌握现代产业理念和经营技能的复合型文化产业人才,特别是具有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背景的人才,吸收进文化产业人才队伍。(责任单位:人事处)
七、具体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处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任务,主要领导要将各单位工作职责主动与文化产业工作对接,拿出时间和精力亲自谋划、亲自推动。
(二)明确责任分工
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职责,制定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强化措施,确保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三)定期召开会议
建立文化厅文化产业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加强文化厅内部沟通,确保各部门协调一致,形成合力。
(四)加强统计宣传
加强统计、宣传和通报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统计工作,汇总各相关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加强宣传、扩大影响、交流经验、互通有无。
(五)纳入绩效考核
把发展文化厅内部文化产业工作纳入文化厅绩效考核体系,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和权重占比,以强化考核为手段,推进各项工作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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