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关于印发辽宁省旅游主体功能区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辽文旅发[2021]11号
发布机构: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文日期:2021-07-26
效力状态:有效
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现将《辽宁省旅游主体功能区建设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在推进旅游主体功能区建设中对照执行。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7月26日
辽宁省旅游主体功能区建设规范(试行)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18〕84号)精神和《辽宁省旅游主体功能区建设的指导意见》(辽文旅发〔2020〕37号)要求,高质量推进全省旅游主体功能区建设工作,制定本规范。
旅游主体功能区建设单位开展建设满一年后,自愿向当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出评估申请,各市依据本规范择优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推荐。省文化和旅游厅依据本规范,组织专家对旅游主体功能区建设单位进行评估(满分500分),根据评估结果择优纳入全省重点建设旅游主体功能区名单。
一、规划设计(50分)
1.规划科学合理,能够以动态发展的视角合理进行规划分期,兼顾短期效果与未来发展潜力。(20分)
2.规划建设符合国家批准的区域规划或城市总体规划。(15分)
3.规划选址适当,结构清晰,功能布局合理,主题鲜明,特色突出。(15分)
二、资源禀赋(50分)
1.具有优质的、可供休闲旅游利用的自然人文资源。(10分)
2.具备适宜休闲旅游的气候条件和环境,区内无被污染的水体、空气或土壤,无多发性不可规避的自然灾害。(10分)
3.资源类型丰富,主题资源具有一定独特性、规模较大,具有旅游产品开发潜力。(10分)
4.所在区域宜具有较强的休闲旅游氛围,市场吸引力强。(10分)
5.利用主题资源打造的主题产品能够体系化、精细化,游客容量大、产品品质好,且能够融合地方文化。(10分)
三、基础设施(65分)
1.建筑应布局合理,不宜破坏原有环境的地形地貌及生态系统。建筑室内环境和建筑周边景观采用人性化设计,整体舒适度较高。(15分)
2.具有便捷的交通条件和良好的可达性,交通方式多样化,与相近的交通枢纽(机场、港口、车站)或高速公路有便捷的通达性。(10分)
3.停车场容量与游客接待量相协调,布局符合游客分布和出入需求。(10分)
4.绿地系统结构合理,宜采用乡土植物,具有乡土特色且生态效益高。(10分)
5.内部交通秩序良好,人车分流,提供便利的公共交通工具,交通安全标志标线符合国家标准。(10分)
6.设有游客步行专用道,选线连续,与景观相协调且环境宜人,能串联主要旅游设施。(10分)
四、配套服务(50分)
1.餐饮方面菜系消费档次多样,并可提供多种以上其他地区主要菜系,与游客需求匹配度高。(10分)
2.住宿方面宜具备国际品牌或国际水准的度假酒店。拥有高档、中档不同价位的住宿设施,类型多样,品质优,服务好。(10分)
3.购物设施的种类、数量及分布应与接待能力相匹配,能够满足游客的旅游购物和日常购物需求。提供的旅游商品富有地方特色,种类丰富、档次多样。(10分)
4.游客服务中心数量与布局与接待能力相匹配。服务中心提供咨询辅导、预约预定、展示、医疗等综合性服务职能。(10分)
5.旅游厕所的数量应与接待能力相匹配,布局合理,清扫及时,卫生状况好。(5分)
6.旅游信息资料内容丰富,类型齐全,制作精美,适时更新,提供丰富的免费信息资料。(5分)
五、项目开发(45分)
1.招商引资、引智力度大,宜引入具竞争力、前沿性和补强短板功能的新项目和新业态。(15分)
2.能够挖掘现有旅游项目的自然禀赋和人文内涵,主题产品规模大,具有绝对主打优势。(10分)
3.在不影响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对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形成品牌性的旅游项目,产品开发深入细致,注重细节和游客体验。(10分)
4.主题产品形成体系化,围绕现有资源开发出系列旅游产品,形成结构合理、差异化开发的产品群。(10分)
六、业态集聚(40分)
1.丰富旅游业态,重点培育和开发度假、休闲、研学、康体、房车、自驾等“四季主题体验游”等旅游业态。(10分)
2.旅游产品多样化,宜有运动健身类、休闲娱乐类、康体疗养类、夜游类、常态化节庆演艺活动等旅游产品,品质高,能满足不同人群、不同时段、不同季节休闲旅游需求。(10分)
3.旅游项目补短强弱,补齐冬季旅游业态少、产品单一的短板,补强淡季产品供给不足的弱项,保障淡季产品有效供给。(10分)
4.创新旅游业态,深度开发时尚体验、养生养心、体育健身、自驾露营、低空飞行、精品民宿、家庭农场、现代农庄等旅游新业态。(10分)
七、品牌塑造(45分)
1.打造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旅游核心吸引物,塑造“世界知名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品牌形象,具有较强的市场吸引力,能吸引外国外省客源。(15分)
2.建立旅游品牌体系,产品形象特色鲜明、独具特色,具有较高游客综合满意度和市场美誉度。(10分)
3.培育旅游精品线路,开展旅游节庆活动,活动类型丰富,规模多样,市场覆盖面大。(10分)
4.整合利用各类宣传营销资源和渠道,建立推广联盟等各类合作平台,构建政府、行业、媒体、公众等共同参与的宣传推广格局。(10分)
八、管理模式(40分)
1.构建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的管理模式,畅通管理机构应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渠道。(10分)
2.组建产业发展联盟,搭建企业合作平台。引导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培育和壮大区域内旅游领军企业和龙头企业,发展中小企业。(10分)
3.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持续推进,实现旅游投资主体多元化,市场运营专业化,经营管理现代化,产业运营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不断提升。(10分)
4.管理体制机制健全。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应健全,贯彻措施得力,定期监督检查。投诉制度健全,人员落实、设备专用,投诉处理及时、妥善。(10分)
九、技术应用(30分)
1.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推动管理运营模式创新。(10分)
2.旅游智慧化升级取得突破,广泛运用5G、VR、AR等新技术,增强旅游的新体验与新感受。(10分)
3.信息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开发利用手机终端的信息化服务,完善WIFI覆盖、网络预订、移动支付等服务。(10分)
十、示范引领(40分)
1.规模效应显现,产业集群有规模,业态集群有成效,要素集成有效果,品牌集合有影响。(10分)
2.示范引领体现,产业引领突出,政策引领突显,创新引领显著,改革引领有力。(10分)
3.培育消费热点,引导个性消费。充分释放旅游消费政策红利,新兴业态比重较高。(10分)
4.构建旅游主体功能区间的双边或多边合作机制,创新合作方式法,深化合作关系,形成统筹协作、合作共赢的发展氛围。(5分)
5.具备区域带动能力,发展模式具有复制推广性,有效整合周边资源、带动区域旅游企业发展。(5分)
十一、保障举措(45分)
1.出台鼓励与扶持旅游主体功能区的政策,加大对文旅融合、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创新创意、消费引导、金融支持等旅游政策的保障力度。(15分)
2.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创新运用财政、税收、土地、银行、信托、保险基金等政策工具,加大对旅游产业的支持力度。(10分)
3.充分释放旅游市场活力,维持市场秩序,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营商环境。(10分)
4.强化人才培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育兼具文化内涵,经营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复合型旅游人才。(10分)
十二、负面约束
存在或发生以下任一情况的,将不作为旅游主体功能区培育建设,已列入全省重点建设旅游主体功能区名单的自动退出。
1.重大安全事故:近三年发生重大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2.重大市场秩序问题:近三年发生重大旅游投诉、重大旅游负面舆情、重大旅游市场失信等市场秩序问题的。
3.重大生态环境破坏:近三年发生重大生态环境破坏事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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