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辽宁省文化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工作情况
1、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省文化厅成立了分管厅长任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确定厅办公室作为文化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工作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文化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及时转发文化部和省政府贯彻《条例》的有关文件,并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辽宁省文化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有关制度。同时,建立信息公开审批、问题答复等具体工作流程,采取网上公布、刊物刊登、新闻发布等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3、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根据《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辽宁省文化厅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进行了修订,并在辽宁省文化厅门户网站上发布。
4、积极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
一是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提高工作认识和主动公开意识。
二是加强宣传,通过网站、刊物、会议、新闻发布等方式,让社会广泛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内容,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省文化厅门户网站上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网站上设立了受理公开申请的窗口,提供便捷服务。截至2011年12月31日,通过辽宁省文化厅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65条,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86条,在文化厅网站上刊发辽宁省文化厅文件12个、刊发厅领导讲话及人事任免公示、职称评审、文化活动等信息15条。一年来,辽宁省文化厅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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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好辽宁文化信息刊物。2012年省文化厅共编发《辽宁文化信息》25期、《辽宁文化要情》6期、《辽宁文化通报》12期,及时公布有关文化工作的政策、文件、项目等信息,并在文化厅网站上刊登。每月向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条目。
3、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根据工作安排,定期向新闻媒体通报工作情况。2011年召开了辽宁省首届群众文化节、第四届东北文博会、优秀剧目演出季、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第二届东北民歌展演等8个新闻发布会,及时向社会公布文化工作情况。
4、指导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加强对辽宁省图书馆设立的省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建设的指导。2008年8月15日,查阅中心正式挂牌服务以来,省图书馆做了大量工作,配备了电脑、资料架等设备,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热情接待群众查阅,取得良好成效。
5、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机关办公场所悬挂行政许可项目审批流程;组织7个有行政审批职能处室的同志到省政府网站录制了22项行政审批视频,在省政府网站和省文化厅网站发布;抓住重要节日开展宣传工作,让社会增加对文化工作的了解。5月18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纪念5•18国际博物馆日大型宣传活动;6月11日举办了全省纪念第六个“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我厅在辽宁文化信息网站开辟了信息公开专栏,公布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批表。2011年度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厅将及时公开有关信息,提供优质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部免费。
五、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2011年,省文化厅没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三年多来,我们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这项工作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要加强;二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公开的渠道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宽。
2012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开展工作,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二是及时公开有关信息,提高效率;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公开的内容准确无误;四是学习其他单位部门的经验作法,改进公开方式;五是加大对机关干部的培训,提高主动公开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