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女石遗址位于绥中县万家镇杨家村姜女石海滨。1988年被国家文物局定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姜女石遗址东北距绥中县城50公里,西距山海关10公里。近旁有北齐长城遗址。该遗址分布在以石碑地为中心,东至止锚湾,西至黑山头,东西长3.5公里,南北宽5公里范围内的沿海高岗或台地上。石碑地遗址的中轴线,正对近海中的一组礁石——姜女石(俗称姜女坟)。这组天然海礁由三块巨大礁石组成,东边为一完整的海蚀柱,高20余米,西边两块较小,而且其中一块没有根基。据考证,这组礁石原为东西分布呈门形的一对海蚀柱,后来西侧礁石断为两截,遂形成了现在的状态。
姜女石遗址由6处遗址点组成,整体部局呈T字形。临海的三处遗址分布在岬角和临海高地上。它们以石碑地遗址为中心,以止锚湾、黑山头为两翼,形成宏大的“一宫两阙”的格局。石碑地、瓦子地和周家南山遗址,分部在一条南北向的中轴线上。特别是三座突兀于碧海惊涛之上的礁石——姜女石、红石礁、掉龙蛋礁,分别与“一宫两阙”相对,构成了天然的门阙。将古代帝王君临天下的追求与壮观的自然景象完美结合起来,反映了古代创建者的非凡智慧与气魄。
1982年以来,经相关专业工作队伍的调查、发掘与论证,在该遗址有了突破性的发现。专家们参阅文献,结合遗址群所在地区的地理风貌,尤其以各遗址出土的文物为佐证,认定该处遗址群当年绝非一般郡县建筑,应属皇家级别的建筑物,且位于海滨,具有行宫性质。从而认定姜女石就是秦始皇、汉武帝东巡所至的碣石,正对姜女石的石碑地遗址当是碣石宫的遗址,而其他遗址是与之相关的附属建筑的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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