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为市民营造安全放心游泳环境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9日

来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

打印

字体: 中 

  夏季暑期游泳高峰期将至,本溪市文化执法队对全市游泳场馆下达《游泳场馆安全经营告知书》,并对全市十余家游泳场馆开展安全经营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要求各场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到位。检查内容包括游泳场馆设施器材的日常保养及定期维护情况,确保所有设备安全正常运转,同时要求各场馆必须配备足额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在工作期间佩戴醒目的身份标识。本次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各游泳场馆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为市民营造安全放心的游泳环境。

版权所有: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主办单位: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辽ICP备07002464号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1号  联系方式:024-24866954

网站地图

温馨提示:显示器分辨率1280×768或以上,IE9.0或以上浏览器为最佳显示效果

网站标识码:210000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