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葫芦岛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对绥中县高危体育项目经营场所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排查安全制度落实、设施达标及人员资质等情况,切实筑牢安全防线。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个别游泳馆存在安全隐患:救生观察台高度未达到国家规定的1.5米标准,存在应急处置盲区;现场在岗救生员数量不足;更衣室与泳池间的通过式浸脚消毒池长度未达2米标准,无法确保泳客足部充分消毒,易引发交叉感染风险;未按要求公示救生员资质信息。
执法人员当即对场馆负责人进行法规宣讲,明确指出安全隐患的严重性,并依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10日内完成全面整改。同时强调,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必须强化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标准,定期开展设施检修和人员培训,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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