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春节期间文化旅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向文化旅游市场经营者发提示告诫函。
要求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经营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禁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保障文旅产品质量,严格把控进货渠道,加强对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的内容审核与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严禁提供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文化旅游产品、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对未取得导游证或者不具备领队条件而从事导游或领队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安全经营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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