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建昌县完善文物“四有”工作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4日

来源: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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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文物“四有”工作的不断完善,葫芦岛市建昌县将文物保护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各个乡镇和部门,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文物保护网络。  

  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葫芦岛市建昌县普查队发现由于历史原因,部分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未及时公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部分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碑丢失。为了明确文物身份,便于文物保护管理,建昌县文旅广电局对文物“四有”工作不完善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全面梳理,会同建昌县自然资源局对未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实地勘察,认真沟通协调,根据实际情况,初步确定了7处文物保护单位的“两线”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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