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四次领导小组办公室赴朝阳开展普查指导督导工作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0日

来源: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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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6日,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协调推进办公室及省四普工作专班和专家组专家赴朝阳市开展“四普”指导督导工作。

  指导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全面了解朝阳市及所属县(市、区)“四普”第一阶段完成情况、第二阶段实地调查进度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专家组就普查标准规范、标本时代划分认定以及数据填报审核等内容进行现场指导,并对文物本体边界测定、平面图绘制等问题进行详细解答。通过现场指导,全面提升普查队员的业务水平,解决普查队员在实地调查中遇到的问题,为普查工作把好质量关。

  督导组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实时通报资金落实情况,确保按时拨付到位,合理使用,配备普查所需设备,保障普查队员待遇;二是质量和速度并重,制订详细普查计划,倒排工期,高质量推进实地普查进度,如期完成实地调查工作;三是淬炼队伍,以老带新,传承好文物事业发展,培养一批在一线素质高、能力强、技术硬的普查队伍;四是积极做好内业工作,完成市县二级数据审核工作,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安全;五是严格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人为破坏、监管不力等因素造成已登记文物遭破坏、撤销、灭失的情形,追究责任,并将违纪违法线索移送有关部门,上报省第四次领导小组办公室。

  指导督导组指出,朝阳市“三普”不可移动文物登记数量6213处,占我省近26%,数量之多,任务繁重。下一步,朝阳市要发挥市级统筹协调,各县区通力协作,一体推进朝阳市“四普”工作有序进行。要充分发挥市级督导作用,形成压力传导,要加大“四普”工作宣传力度,让朝阳市“四普”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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