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2日
来源:朝阳发布
字体:大 中 小
4月15日,《朝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开始实施。
《条例》以“保护优先、合理利用”为核心,围绕朝阳市历史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与传承,明确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责任体系。保护对象涵盖了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规划管控、名录管理、保护措施及合理利用等机制,构建了朝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法治框架。《条例》共有七章,包括总则、保护对象与保护名录、保护规划、保护措施、传承利用、法律责任、附则等。
版权所有: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主办单位: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辽ICP备07002464号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1号 联系方式:024-24866954
温馨提示:显示器分辨率1280×768或以上,IE9.0或以上浏览器为最佳显示效果
网站标识码:210000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