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群众艺术馆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9日

来源:公共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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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葫芦岛市群众艺术馆是葫芦岛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市级唯一的公益性群众文化事业机构,成立于1990年。现设有综合部、音乐舞蹈部、美术摄影部、创编调研部、培训辅导部、剧场管理部。其主要工作任务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调查研究群众的需求和群众文化事业的发展状况,开展群众文化艺术的理论研究,编辑对工作有指导作用的群众文化艺术工作通讯或刊物。举办艺术赛事、美术展览,扶持艺术基地,推荐优秀人才,开展对外群众文化交流。有计划地培训文化馆、站业务干部,指导馆、站业务工作;辅导并组织文化艺术活动,建立群众文化艺术档案。

  葫芦岛市群众艺术馆位于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核心区文化馆,总建筑面积为12916.5平方米。内设剧场、影院、美术展厅、琴房、舞蹈排练厅、戏曲排练厅、合唱排练听、综合培训室、音乐制作室、档案室、音像观赏室、会议室与公共行政用房。具有各类乐器、音响设备、电脑等办公设备及其他公共文化设施,为发展群众文化和专业艺术事业提供了有利条件和可靠保证。

  葫芦岛市群众艺术馆自成立以来,组织开展了数以千计群众文化活动,辅导培养了成千上万的群众文艺骨干,并推出了大批优秀文艺作品,为活跃葫芦岛地区群众文化生活、组织和培养业余和专业艺术人才、发展群众文化和专业艺术文化事业方面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对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促进葫芦岛市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很大作用。

  场馆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晏北路辅路

  联系方式:0429—7895163

  公交路线:乘坐28路公交车,文化馆站下车;乘坐29路公交车,东一环站下车;乘坐30路公交车,图书馆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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