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群众艺术馆始建于1949年5月1日。现为锦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分支机构,主要职能为组织、辅导、研究锦州地区群众文化活动,开展群文创作,推进全民美育及搜集、整理、研究全地区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工作。现为国家一级馆。
锦州市群众艺术馆(锦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是锦州群众文化活动的中心、锦城人民的终身美育学校,是市民的文化阵地和精神家园。
2021年迁入新馆,场馆面积14000㎡。馆内设有9个部室:文艺部、公共服务部、美术摄影部、创编调研部、档案资料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办公室、数字资源部、办公室、财务办。
辅导培训及活动场地包括:开放的排练场、教室等16间,另有数字体验馆、非遗展厅、美术展厅、小剧场各1个,定期安排展览等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要求,向我市群众免费开放。迁入新馆后,整合场馆等资源优势,大力扶植馆办民间团队,通过考核、选拔,入驻我馆的馆办团队包括声乐、舞蹈、器乐、戏曲等8个门类共32支队伍,长期参与活动人数约1800余人。
2004年至今,连续五次被文化和旅游部评定为“国家一级馆”。2010年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全省文化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13年公益服务品牌“群星大课堂”被文化部评为“文化志愿服务示范项目”,锦州市群众艺术馆获辽宁省“优秀文化志愿团队”称号;2014年被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辽宁省文联授予辽宁省“七个一百”基层文化创建群众文化辅导基地;2017年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2018年被评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集体”,艺术馆获批成为国家第一批市县级数字文化馆建设试点单位,文化志愿服务项目“群文精品走基层 非遗项目展风采”被辽宁省文化厅评为“辽宁省优秀文化志愿服务项目”;2021年“群星大课堂”被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授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2023年,锦州市群众艺术馆被评为全省学雷锋志愿服务“四最”最佳志愿服务组织。
近年来,本馆群众文艺精品创排、理论研究、非遗传承与保护等业务工作硕果累累,在全国群星奖、辽宁省群星奖等赛事,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课题研究、中国文化馆年会征文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2017年作为省内唯一由政府出资兴建的综合性非遗传承基地——锦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落成,常年免费对外开放,并开展一系列的展示展演活动,同时将非遗保护传承与馆内免费开放、公益培训等活动结合,提升了群众的非遗保护意识。2020年市非遗传承基地入选“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名单。锦州市非遗保护成果丰硕。目前,已成功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1项,国家级代表性名录10项,省级项目32项,市级代表性项目137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9人,省级32人,市级145人,已建立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名录体系和传承人保护体系。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南广路39号 锦州文化艺术中心C座
联系电话:2666234
锦州市群众艺术馆公交线路:131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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