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群众艺术馆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3日

来源:公共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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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州市群众艺术馆(锦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是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是承担政府公共文化事业、繁荣群众文化的主导性业务部门,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群众文化创作、辅导培训、群文活动、理论研究、保护和传承民族民间文化等业务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程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和重要作用。 

  锦州市群众艺术馆成立于1949年5月1日。馆址位于中央大街三段二十号,建筑面积为4368㎡。几经扩建改造,目前实际面积为5823.4㎡。2018年事业单位改革后,锦州市群众艺术馆(锦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锦州市文化演艺集团(锦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的分支机构,是公益性事业单位。 

  馆内设有业务部室9个:文艺部、培训部、公共服务部、美术摄影部、创编调研部、档案资料室、非物质文化遗产办公室、办公室、财会办。拥有各类文化活动室、辅导教室22个,设有近600个座位的小剧场1个;1093平米的非遗传承基地1个;面积为156平米的展览厅1个;94.5平米多功能厅1个。 

  连续四次被国家文化部评定为“国家一级馆”;2010年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全省文化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13年公益服务品牌“群星大课堂”被文化部评为“文化志愿服务示范项目”;2013年获辽宁省“优秀文化志愿团队”称号;2014年被授予锦州市“五一劳动奖状”;2017年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2018年获“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文化惠民品牌“群星大课堂”入选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创建名单;成为国家第一批市县级数字文化馆建设试点单位;2019年被评为市“基层党组织规范建设‘标兵’单位”;2020年被评为锦州市“三八红旗手先进集体”。 

  地址:锦州市中央大街三段20号 

  联系电话:2666234 

  锦州市群众艺术馆公交线路:1路、4路、6路、10路、117路、204路、209路、210路、216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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