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文化厅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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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辽宁文化信息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厅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文化厅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务信息133条。其中,政策法规94条,行政许可项目25条,领导讲话5条,通知公告7条,年度工作计划1条,年度工作总结1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我厅在辽宁文化信息网站开辟了信息公开专栏,公布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批表。2008年度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厅将及时公开有关信息,提供优质服务。

3、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2008年,省文化厅没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省文化厅成立了郭兴文厅长任组长,许波副厅长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确定厅办公室作为文化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工作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文化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转发了文化部和省政府贯彻《条例》的有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建立了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辽宁省文化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有关制度。同时,建立信息公开审批、问题答复等具体工作流程,采取网上公布、刊物刊登、新闻发布等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3、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根据《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的部署,辽宁省文化厅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于2008年5月15日在辽宁省文化厅门户网站上发布。

  4、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省文化厅门户网站上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网站上设立了受理公开申请的窗口,提供便捷服务。

  二是办好《辽宁文化》。省文化厅每月出版一期《辽宁文化》,及时公布有关文化工作的政策、文件、项目等信息,并在文化厅网站上刊登。

  三是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每年上报新闻发布的项目。根据工作安排,定期向新闻媒体通报工作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2008年,围绕迎奥运优秀剧目演出季、文物普查、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市场管理等方面召开了6次新闻发布会。

  四是指导建立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指导辽宁省图书馆设立了省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在省图书馆二楼开辟了专门区域,添置有关设备,积极方便公众查阅。2008年8月15日,查阅中心正式挂牌服务。

  五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我厅还通过在机关办公场所悬挂行政许可项目审批流程、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录播行政许可审批程序、在报纸上刊登网吧审批要求等方式,丰富和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5、积极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

  一是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提高工作认识和主动公开意识。

  二是加强宣传,通过网站、刊物、会议、新闻发布等方式,让社会广泛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内容,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2008年5月1日《条例》施行以来,我们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这项工作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不是很强;二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公开的渠道还比较单一。

  2009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开展工作,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二是及时公开有关信息,提高效率;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公开的内容准确无误;四是学习其他单位部门的经验做法,改进公开方式;五是加大对机关干部的培训,提高主动公开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