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文化厅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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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辽宁文化信息网


  2012年,辽宁省文化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工作情况

1、组织机构健全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省文化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厅机关建设,提高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了辽宁省文化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厅长和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组成,分管厅长任组长,相关处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处室负责本处室业务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厅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文化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及时传达文化部和省政府贯彻《条例》的有关文件,并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方面的相关制度,明确应公开的内容,信息公开审批、问题答复等具体工作流程,采取网上公布、刊物刊登、新闻发布等多种方式进行信息公开,更广泛地接受社会监督。

  3、积极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
  加强宣传,通过网站、刊物、会议、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让社会广泛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内容,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我厅的行政许可项目主要集中在文物岗位和文化市场岗位。这两个岗位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如何,直接影响到文化厅的工作形象。为此,我厅非常重视执法培训工作,举办了文化市场执法和文物执法培训班。

  4、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根据《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辽宁省文化厅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进行了修订,并在辽宁省文化厅门户网站上发布。

  5、指导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加强对辽宁省图书馆设立的省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建设的指导。2008年8月15日,查阅中心正式挂牌服务以来,省图书馆做了大量工作,配备了电脑、资料架等设备,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热情接待群众查阅,取得良好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1、专门召开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时传达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45号)精神,相关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部署和贯彻落实工作。

  2、结合工作实际,加大重点工作力度。我厅将行政审批和许可工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因为,每一项审批项目都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必须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让社会了解,接受社会监督。我厅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取消、下放、转移、取消审批、审核部分事项,目前,我厅经省政府审核批准的行政许可项目共有22项,行政审批9项,我厅将行政许可项目和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在辽宁文化信息网上公布,便于社会了解和监督。

  3、集中展示重要信息。根据文化厅的职能和社会对文化工作的要求,明确了必须进行公开的内容,主要有:文化行政许可项目;有关文化方面的政策规章;文物保护、市场管理、纪检监察的举报电话;重大工作部署和文化活动;文化厅的职能和机构设置;职称评审条件;干部选拔任免等事项。对以上重点内容及时进行公开,听取社会意见,接受各方面监督。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载体情况
  省文化厅利用刊物、网站、频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便于社会通过多种渠道获知省文化厅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省文化厅门户网站上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网站上设立了受理公开申请的窗口,提供便捷服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及类别
  初步统计,2012年在辽宁文化信息网上发布信息1300余条,其中,重要言论2条,通知公告17条,年度工作概要1条,政策法规10条,动态信息1039条,专题专栏234条,省文化厅文件15个。省文化厅的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累计访问达到750余万次。为了让社会更好的了解我厅的工作情况,听取意见,我厅还邀请新闻媒体参加重大活动,共举办新闻发布会10余次。保证了文化厅的重大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送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每月10日前向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条目。2012年主动公开的文件信息主要有:《辽宁省文化厅关于印发 <辽宁省文物藏品征集暂行办法> 的通知》(辽文法发[2012]5号) 、《辽宁省文化厅关于印发 <辽宁省非国有博物馆设立审核暂行办法> 的通知》(辽文法发[2012]6号)、《关于印发 <辽宁省文物鉴定机构管理办法> 的通知》(辽文法发[2012]12号)、《关于印发 <辽宁省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评选命名管理办法> 和 <辽宁省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命名管理办法> 的通知》(辽文产发[2012]11号)等。

  4、创新情况
  省文化厅除了根据工作安排,定期向新闻媒体通报工作情况外,还通过举办优秀剧目巡演、演出季、辽宁文化志愿者、艺术品市场法制宣传周、文化艺术知识普及讲座、5.18国际博物馆日“走进历史 我心中的国宝”优秀作品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大展、“幸福歌潮”群众文化、“全省公共图书馆服务宣传月”、2012俄罗斯“中国文化节”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文化工作,让社会增加对文化工作的了解和参与。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省文化厅在辽宁文化信息网站开辟了信息公开专栏,公布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批表。2012年度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厅将及时公开有关信息,提供优质服务。

   五、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2012年,省文化厅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省文化厅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这项工作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要加强;二是公开的内容还有待完善;三是公开的领域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宽。
2013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开展工作,建章立制,明确责任;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准确性;三是学习其他单位部门的经验作法,不断探索,致力创新;四是加大对机关干部的培训,提高主动公开意识。


                               辽宁省文化厅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