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文化厅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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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辽宁文化信息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施行以来,省文化厅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文化厅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务信息74条,访问量达208760人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我厅在辽宁文化信息网站开辟了信息公开专栏,公布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批表。2009年度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厅将及时公开有关信息,提供优质服务。

  3、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2009年,省文化厅没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省文化厅成立了郭兴文厅长任组长,殷仁连副厅长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确定厅办公室作为文化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工作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文化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转发了文化部和省政府贯彻《条例》的有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建立了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辽宁省文化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有关制度。同时,建立信息公开审批、问题答复等具体工作流程,采取网上公布、刊物刊登、新闻发布等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3、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根据《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的部署,辽宁省文化厅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在辽宁省文化厅门户网站上发布。

  4、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省文化厅门户网站上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网站上设立了受理公开申请的窗口,提供便捷服务。

  二是办好《辽宁文化》。省文化厅每月出版一期《辽宁文化》,及时公布有关文化工作的政策、文件、项目等信息,并在文化厅网站上刊登。

  三是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根据工作安排,定期向新闻媒体通报工作情况。2009年召开了辽宁省首届农民文化艺术节、京剧巡演、优秀剧目演出季、长城资源调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网吧连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资源共享工程等9个新闻发布会。

  四是指导建立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指导辽宁省图书馆设立了省政府信息查阅中心。2008年8月15日,查阅中心正式挂牌服务。一年来,省图书馆做了大量工作,购置了电脑、资料架等设备,配备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热情接待群众查阅,取得良好成效。

  五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机关办公场所悬挂行政许可项目审批流程;1月20日,我厅组织7个有行政审批职能处室的同志到省政府网站录制了22项行政审批视频,在省政府网站发布;抓住重要节日开展宣传工作,让社会增加对文化工作的了解。5月18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纪念5·18国际博物馆日大型宣传活动;6月10日举办了全省纪念第四个“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9月1日,我厅应辽宁人民广播电台、辽宁民心网和纠风办的邀请,派办公室的同志做客《民声》直播间,介绍我厅开展民生工程情况。

  5、积极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

  一是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提高工作认识和主动公开意识。

  二是加强宣传,通过网站、刊物、会议、新闻发布等方式,让社会广泛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内容,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一年多来,我们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这项工作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不是很强;二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公开的渠道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宽。

  2010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开展工作,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二是及时公开有关信息,提高效率;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公开的内容准确无误;四是学习其他单位部门的经验作法,改进公开方式;五是加大对机关干部的培训,提高主动公开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