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用好用足丰沛文化资源推出“辽字号精品”的建议》 (第0297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0日
  • 编辑:文化旅游厅信息员
  • 来源:厅办公室

农工党省委:

  贵单位提出的《用好用足丰沛文化资源推出“辽字号精品”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推动民族文化高质量发展

  少数民族是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者,也是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传承者。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我省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以习近平总书记对非遗工作的指示要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推动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重点围绕名录体系建设、保护机制建设、宣传展示平台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几个方面,对我省少数民族非遗项目进行分级分类保护,推动我省民族文化高质量发展。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完善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和传承人体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省地域文化的重要体现,是在长久历史发展中留存下来的民族印记。近年来,为推进项目保护、传承和发展,避免一些传承久远的非遗项目面临“人亡技绝”的境地,我们不断完善我省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四级名录体系建设基本完成。截至2022年12月,我省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9项,其中少数民族项目7个。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级代表性项目名录76项,其中少数民族项目22项。省级项目名录218项,其中少数民族项目有55项。市级项目名录为1222项,县级项目名录1208项。我省少数民族人口总数大,少数民族文化资源丰富,市级、县级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有待进一步挖掘发现。对列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加强管理,根据项目类别和实际情况,进行分级分类保护。二是对传统文化历史积淀丰厚、具有鲜明地域或民族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比较丰富、当地人民群众参与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意识较高的地区,试行区域性整体保护。目前,已设立辽东(抚顺)和燕北边塞(朝阳)两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辽东(抚顺)文化生态保护区即为满族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区域。三是对丧失传承人、客观存续条件已经消失或者基本消失、活态传承较为困难的代表性项目,实行记忆性保护。目前,国家级传承人记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对我省24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图文音像采录工作,制作完成文献类纪录片约9168小时,综述类纪录片约2304小时,照片约56万张,整理相关文字资料1952万字,所有申报结项的项目均通过文化和旅游部的验收。四是对存续状态较好、具有一定市场潜力和发展优势的代表性项目,实施生产性保护。制定我省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在保护传统工艺核心技艺的基础上,推进传统工艺元素的挖掘和应用,打造辽宁地域文化知名品牌和文化名片,提升传统工艺设计理念与制作水平,提高产品品质,促进辽宁传统工艺与文化艺术、科技发展、设计管理及教育传播的融合发展,培育一批未来市场发展前景好、具有一定规模的传统工艺企业和名牌产品,更大程度地满足市场和群众的文化消费需要。我省共有12个项目入选国家级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其中少数民族非遗项目4项(满族刺绣、满族剪纸等)。我省共有30个项目入选省级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其中少数民族非遗项目8项(蒙古勒津刺绣、凤城满族荷包等)。

  此外,省民族和宗教委组织参加了全国少数民族文艺调演,推出辽字号精品剧目参展。2016年选送的《祖传秘方》和2021年选送的《干字碑》均荣获最佳剧目金奖和最佳编剧奖的最高荣誉。与我厅共同编撰形成了《图谱·辽宁省卷》中文稿57.3万字,共6个分册。

  二、保护利用工业文化资源

  一是积极推进工业文化发展。2021年,省工信厅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出台了《辽宁省推进工业文化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提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业文化传承传播等五大重点任务,为省内各地开展工作提供了宏观指导。2022年,我厅配合省工信厅对我省工业类博物馆开展了专项摸底调查,目前我省共有包括沈阳工业博物馆在内的21个工业类博物馆。2022年,我省鞍钢博物馆、辽宁庆阳特种化工有限公司、本溪湖工业遗产博览园等3个项目单位荣获国家级工业文化专题高校思政实践教学基地称号。二是做好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工信部2017年启动了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的试点工作,我们抢抓先机,主动争取成为8个试点省(市)之一。在工信部已经公布的五批国家工业遗产中,我省的鞍山钢铁厂、本溪湖煤铁公司、旅顺船坞、沈阳铸造厂(现沈阳工业博物馆)等12个项目名列其中(数量居全国第三)。2022年,委托沈阳建筑大学工业遗产专家团队开展我省工业遗存摸底调查,建立了我省工业遗存数据库。印发了《辽宁省省级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开展了第一批省级工业遗产申报认定工作,目前已认定沈阳冶金机械修造厂、奉天八王寺啤酒汽水酱油股份有限公司、满铁电车修理工场旧址等15家省级工业遗产。

  按照工信部要求,我省将继续做好国家工业遗产推荐申报工作。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工业遗产申报认定工作。不断加强对工业遗产的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工业遗产宣传和保护利用工作,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工业遗产保护利用,营造共建、共用、共享的良好氛围。配合省文旅部门支持工业遗产项目单位开发工业遗产游,推动“工业+文旅”融合发展。

  三、加强曲艺、传统音乐、戏剧类非遗传承发展

  戏曲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是我国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传统音乐、传统戏剧类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传承发展,对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中华文脉,增强文化自信,繁荣文艺事业,推动文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都具有重要意义。我厅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高度重视传统戏剧类非遗项目保护传承。目前全省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中,传统戏剧类10项,传统音乐类9项,曲艺类12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中传统戏剧类14项,传统音乐类20项,曲艺类7项。2023年,为传统音乐、传统戏剧、曲艺三类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争取国家非遗保护专项资金212万元。

  为进一步推进曲艺传承发展,2020年,举办“辽宁非遗曲艺周”活动,组织全省曲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在艺术节期间集中展演,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扩大全省曲艺类非遗项目的影响力,推动曲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近年来,鼓励根据现实生活,对传统节目进行改编或再创作,增强其表现力和吸引力;鼓励根据曲种特点,创作体现时代精神、根植人民日常生活、反映当代人民喜怒哀乐、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要的现代曲艺作品;鼓励曲艺类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和各类表演团体挖掘、整理优秀传统节目。积极借助各种媒体资源,创新传播渠道,搭建传播平台,加强对曲艺的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为曲艺传承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2023年,我厅将举办第二届“辽宁非遗曲艺周”活动,展示近年来曲艺传承发展成果,搭建交流展示平台。

  下一步,我厅将深入实施非遗传承发展工程,继续做好曲艺、传统音乐、传统戏剧类非遗项目保护传承工作。继续积极为三类项目申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重点在人才培养、复排剧目等方面给予支持。

  四、拓展非遗传播展示平台

  以“非遗+互联网”为切入点,不断创新传播思路和手段,扩大非遗受众面、影响力。充分利用抖音、快手、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组织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开设官方账号,上传非遗短视频,在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期间举办线上主题活动。在每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开展“非遗购物节”“云游非遗”活动,邀请传承人通过新媒体平台现场直播,展示技艺,直播带货,同时通过阿里、京东、拼多多等多家电商,树立辽宁非遗品牌形象,助力传统文化振兴,为人民提供全新的购物体验。每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开展“非遗过大年 文化进万家——视频直播家乡年”活动,以舞龙舞狮、剪纸、锡伯族喜利妈妈、黄河阵等具有浓厚民族特点和地域特点的非遗民俗项目为主,线上展示作品、传播我省特色民俗活动,点击量近百万。此外,组织全省优秀非遗代表性项目参加文化和旅游部和其他省份主办的各类非遗展示展演活动,扩大辽宁非遗品牌影响,加深与全国非遗项目的交流互鉴。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今年,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继续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以“见人见物见生活”的发展理念为引领,开展各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点做好非遗传承人群的服务引导工作,保护好、传承好、发扬好我省优秀地域传统文化,树立我省非遗品牌,助推我省优秀传统文化高质量发展。一是组织传承人群开展各级各类宣传展示活动,扩大非遗技艺的影响。二是注重对非遗技艺的保护和传承,为非遗传承人群开展技艺研究交流搭建平台。三是继续开展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和考核工作,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扩充代表性传承人数量。四是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薪火工程计划,鼓励代表性传承人带徒传艺和传承人拜师学艺,推进师徒传承、群体传承等多种形式的传承活动。五是继续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继续委托相关高校,组织面向国家级、省级、市级代表性传承人群的研修研习培训。

  通过以上措施,促进我省优秀地域文化得到传承和发扬,增强我省的文化吸引力和城市底蕴,推动历史悠久的各类非遗项目随着时代的发展,永葆生机和活力,为我省文化高质量发展承担应尽的责任。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