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关于建立“辽宁省非遗传承人与老字号企业产业协同平台”的提案》(第0572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12日
- 编辑: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信息员
- 来源: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翟小松委员:
在辽宁的文化版图中,“非遗”与“老字号”是两位一体、高度重叠但又各有侧重的文化资产。从认定名录上看,辽宁的中华老字号和省级老字号企业中,绝大多数都拥有非遗技艺,它们的核心产品就是非遗的物质载体。如沈阳鹿鸣春饭店,承载的非遗项目是辽菜传统烹饪技艺,老字号是餐饮名店,非遗是其独到的烹饪体系。老字号是“字号”,强调的是商业主体、品牌历史和市场信誉。非遗是“技艺”,强调的是这个品牌背后的制作工艺、文化内涵和代际传承。在辽宁谈非遗商品化,老字号是主力军,赋能老字号,就是在保护非遗。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辽宁省非遗传承人与老字号企业产业协同平台”的提案》收悉,该建议精准指出了我省非遗与老字号在当前发展中所面临的产品形态传统、营销渠道单一、数字化转型困难等核心问题,并提出了构建省级协同平台、实施专项赋能计划、打造电商IP专区、培育复合型人才等系统性解决方案,对于推动我省文化资源的创造性转化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现就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明确牵头机制,强化部门协同
您提出的平台建设思路与我省当前推动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的工作方向高度契合。接下来,将由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牵头,会同省工信厅、省教育厅等相关单位,共同推动成立“辽宁省非遗老字号数字活化协同平台”。建立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平台建设中的政策衔接、资源对接等事项。一是构建多元主体参与架构,吸纳非遗传承人、老字号企业、省内头部电商平台、MCN机构、数字营销服务商及高校设计院系等多方力量,形成“产、学、销、传”一体化协作网络。重点发挥电商平台与MCN机构在流量对接、内容策划方面的专业优势,以及高校在人才培养与产品设计方面的智力支撑作用。二是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定期组织“传承人—设计团队—电商渠道”三方资源对接会、选品会,推动技艺资源与市场资源、流量资源的精准匹配,逐步形成长效化、机制化的协同创新格局。
二、启动专项赋能行动,提供全链路专业服务
您提出的“一企一策”数字化诊断与全链路赋能方案,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实操性。将在协同平台框架下,设立“非遗老字号电商转型赋能计划”,面向全省非遗传承人工作室、老字号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支持。届时,组织电商运营、品牌策划、视觉设计等领域的专业服务商,为入驻主体提供涵盖“电商视觉体系重塑”“爆款产品数字化开发”“短视频与直播内容策划”等环节的系统性指导。同时,针对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实行分类施策、精准帮扶。也要考虑到降低转型试错成本,对纳入赋能计划的项目,研究在电商店铺搭建、基础内容制作、初期流量测试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或资源扶持,帮助传统主体迈出数字化转型的“第一步”。
三、打造省级文化消费品牌,积极争取流量扶持
这一建议为我省非遗老字号产品走向全国市场提供了清晰的路径,一是支持打造“辽韵匠心”省级官方电商专区,并推动在京东、抖音等主流电商平台落地。由专区对入驻产品进行统一的质量背书、品牌故事挖掘与整体视觉包装,提升我省文化产品的整体辨识度与公信力。二是加强与各大电商平台的战略合作,为入驻企业争取平台级流量支持、活动资源位、专属营销节点等政策倾斜,助力辽宁文化产品获得更大的线上曝光。三是推动特色电商产品开发,鼓励和引导传承人与企业,结合线上消费场景与年轻群体需求,开发“非遗文创体验包”“老字号新品首发”等符合电商消费特点的特色产品,以产品创新驱动市场拓展。借助“辽作馆”“非遗会客厅”等场景,推介老字号与非遗兼备的特色作品与产品。
四、实施人才培训计划,建立标杆评选与推广机制
人才是持续发展的根基,示范是带动全局的关键。一是依托协同平台,定期举办“非遗老字号电商训练营”“青年传承人数字营销研修班”等培训项目,面向传承人、老字号从业者及有志于文化产业的青年群体,系统提升其电商运营、内容创作和品牌管理能力,着力培养一批“懂文化、会运营”的复合型人才。二是每年组织开展“非遗老字号数字活化标杆案例”评选活动,遴选一批在数字化转型、品牌焕新、市场拓展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优秀案例,通过主流媒体、行业论坛、经验交流会等渠道进行大力宣传和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带动作用。三是推动校企合作育人,鼓励省内高校设计、营销、电商等专业与非遗传承人、老字号企业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开展项目制教学,让青年学子在真实商业场景中参与文化产品的策划与运营,为产业发展储备新生力量。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省文化传承与数字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宝贵建议,加快推进非遗老字号的数字化保护与活化利用,努力实现文化价值与市场价值的双提升,为辽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与文化竞争优势。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