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关于规范全地形车、海上摩托艇等高危型娱乐项目经营秩序切实防范旅游安全风险的建议》(第0210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6日
  • 编辑: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信息员
  • 来源:市场管理与安全监管处(行政审批处)

杨澍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全地形车、海上摩托艇等高危型娱乐项目经营秩序切实防范旅游安全风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健全制度规范

  2024年9月,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建立省级部门安全生产明责确责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辽安委〔2024〕12号),通过建立明责确责机制,及时发现并研究各行业领域特别是新业态、新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缺失、分工不明、责任悬空等问题,及时明确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堵塞监管漏洞;进一步建立健全围绕“一行业”“一件事”“一场景”的责任体系,推动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无盲区”,确保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细落实。

  二、加强经营管理

  省级应急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第二十条规定,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其他机构进行安全培训的,保证安全培训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针对层出不穷的新兴行业、新兴领域,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持续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市场经营主体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水平。不断提升旅游景区应急保障和处突救援能力,在汛期到来前,抓紧摸清涉山涉水景区底数及隐患问题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问效、挂账销号。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加强与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的会商研判,如遇极端天气或自然灾害,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适时采取关停娱乐项目、关闭景区等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船只和观光游船的检查,督促指导旅游景区有针对性的完善修订应急预案,配齐应急物资,提升应急处突能力。督促指导景区按照“两个100%”的要求(每艘船按照乘客定额100%配备救生衣、乘客100%穿戴救生衣)。督促指导旅行社严禁使用、租用无相关资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观光游船,指导导游随时做好安全提醒,确保游客全程穿好救生衣。

  三、明确监管责任

  针对近期发生的游船倾覆事故,省文化和旅游厅立即行动,对全省A级旅游景区及旅游度假区现有的游船及观光船只信息进行详细摸排梳理。现有经营方式为景区自主经营或委托第三方运营。经查询,市场经营主体从事游船及观光船只租赁经营业务,应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在经营范围中包含“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或“船舶租赁”两项内容。这两项经营活动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中均为一般项目,无需取得许可,即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项目条目代码为R5015,对应行业为9090其他娱乐业。指从事公园、海滩和旅游景点内小型设施的娱乐活动,经营范围为游船出租、摆摊娱乐、小动物拉车、骑马、钓鱼、不配备驾驶人员的娱乐船只(定时)出租;“船舶租赁”项目条目代码为L1000,对应行业为7119其他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和5539其他水上运输辅助活动。指从事以下(包括但不限于)木船、橡皮船、气垫船、娱乐船、运动船、娱乐用船舶、娱乐用充气快艇、娱乐用帆船、娱乐用汽艇、娱乐用游艇、娱乐用脚踏船、娱乐用轻舟、娱乐舟;娱乐用皮船等船舶和设备的租赁。

  鉴于以上两项经营活动事项为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明确包含的经营活动,且无需取得任何前置和后置许可证即可开展经营活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要求,建议由颁发工商营业执照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使对游船和观光船只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权力。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省文化和旅游厅已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景区游船观光船只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海事等部门对公园景区内经营游船观光船只业务的市场经营主体基本情况进行梳理,认真查验营业执照,对经营范围中未包含“公园景区内小型设施娱乐活动”或“船舶租赁”经营项目的市场经营主体,督促其尽快办理增项业务,并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规范开展经营活动。在增项业务办理完成之前,发现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等相关问题,第一时间函告市场监管部门。配合交通运输、海事等部门,认真查验大型客运、大型观光船只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舶检验证书等相关证照,并按照交通运输、海事等部门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指导旅游景区和游船观光船只经营单位进一步细化应急处置措施、制定人员落水、火灾、恶劣天气等专项预案,明确停航避险、疏散救援流程,定期组织演练。足额配备巡逻艇、救生圈、通讯设备等应急物资,确保突发事件响应迅速。强化联动响应机制,及时发布预警。如遇极端天气,适时采取停运、关闭景区等措施,科学合理疏散安置游客。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