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发展问题的提案》(第0554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30日
- 编辑: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信息员
- 来源: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于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发展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态文化,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的承载者和传递者。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非遗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着力培养好传承人,一代代接下来、传下去,让非遗绽放更加迷人的光彩。我厅高度重视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提高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服务管理、支持帮扶的规范化水平。为规范全省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工作,2023年3月,我厅出台《辽宁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管理、服务考核以及人文关怀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文化和旅游部一般每五年开展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辽宁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省文化和旅游厅根据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展情况,一般每3-5年组织开展一次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我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辽宁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积极推动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已分4批认定了337名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各市公布了1700余名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大部分区县也都认定了本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形成了以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为龙头,地市级、县级传承人为骨干,一般传承人为基础,梯次合理的非遗传承人群队伍。
2023年8月,公布第四批辽宁省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39名,涵盖了十大非遗代表性项目门类。认定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突出传承人技艺水平、传承能力和履职意识,重点解决部分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空缺、队伍老化等问题,推动建设一支能够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非遗赓续传承的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队伍。
阜新是中国四大玛瑙产地之一,玛瑙雕刻技艺历史悠久。阜新清河门辽墓出土的玛瑙酒杯、玛瑙围棋、玛瑙项链等,质地上乘,技艺精湛,距今已有1000多年的历史。阜新玛瑙雕技艺世代相传、名人辈出,在历史传承中,逐渐形成独特的手工艺风格,涌现出一批雕刻艺人。多年来,项目保护单位认真履职尽责,积极配合完成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部署,在项目传承保护实践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国内具有较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关注和支持阜新玛瑙雕刻项目的传承保护和发展相关工作,按照《辽宁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指导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推荐申报工作。此外,结合《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规划》《辽宁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辽宁省“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完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激励机制,继续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培训计划,为传承人履职尽责搭建平台,不断提升传承人群的传承能力,为全省非遗传承保护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感谢您对辽宁非遗保护工作的关注。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5月29日